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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黨:不要將《逃犯條例》修法草案直接送交立法會大會


香港立法會《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仍陷於膠著。(美國之音湯惠芸)
香港立法會《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仍陷於膠著。(美國之音湯惠芸)

香港立法會圍繞逃犯條例僵局持續之際,北京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中聯辦),公開明確支持推動這項修法。民主黨隨即聲明,稱此舉違背基本法。最新狀況報導說,政府有可能直接將草案送交立法會大會。

上星期五和本星期二,圍繞《逃犯條例》修法香港立法會連續兩次爆發混亂,民主派和建制派的法案委員會,都聲稱自己是正統,導致會議無法進行,而且“政治協商”建議也沒有被採納。

與此同時,北京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中聯辦)5月15日公開表態說,近期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建議,既有法理依據又有現實迫切需要。一方面,基本法第95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可與中國內地, 澳門、台灣地區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建立聯繫和相互提供司法協助。

據不完全統計,香港回歸以來,內地公安機關克服法律障礙,已向香港移交260餘名犯罪 嫌疑人。

中聯辦還說,香港與20個司法管轄區有移交逃犯長期協議,與30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協助安排,與內地卻沒有相應安排,回歸至今未曾有一例移交。而修訂條例可以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堵塞現有法律漏洞,使嚴重犯罪嫌犯及時得到懲治,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避罪港灣”。

對此,香港民主黨星期三(5月15日)發出新聞稿表明立場。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星期四(5月16日)對美國之音說:

“因為這個逃犯條例基本上是針對內地的法制。法律制度基本上沒有人權,沒有公平審訊的保障。因此我們覺得這是沒有可能的,可以通過這個條例把香港人送回去內地,面對不公平的審訊。當然我們還有另外一個,當時我們談一國兩制的時候,我們的基本條件就是,香港和內地的法制水平有這麼大的差異的時候,我們要找一個方法,把兩地屏障起來。其中一個做法是,逃犯移交的安排不能用在內地的法院。”

不過,事態星期四傍晚急劇變化。民主黨晚八點發出的新聞稿說,依據有關報導,“香港政府最快可能在17日,發出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直接提交立法會大會的預告”。

針對《逃犯條例》修法可能放棄法案委員會程序的最新動態,民主黨新聞稿援引胡志偉的話警告說,林鄭月娥政府不要“將香港推向萬劫不復的境地”。他還說,上月28日13萬人上街,反對《逃犯條例》修法,“政府不但不拆除管治危機的炸彈,反而想依賴立法會佔多數的建制派強行通過法例,是與全港市民為敵”。

一般預計,香港輿論和有關團體,將會對《逃犯條例》修法草案的這一最新動態做出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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