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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失業外籍工作者的擔憂:“我能留下來嗎?”


紐約港口的自由女神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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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失業外籍工作者的擔憂:“我能留下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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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因新冠病毒疫情宣布進入全國緊急狀態一個月後,美國國土安全部仍未針對持有工作簽證的失業外籍人士頒布新政策,導致一些簽證到期者可能進入“非法居留”狀態,甚至被遣返。

疫情在美國爆發後,持有工作簽證的外籍人士迅速受到影響:一些企業因疫情導致的經濟困境,不得不停業甚至裁員。目前還沒有數據顯示有多少外籍工作者已經被波及,但接受美國之音採訪的移民律師們紛紛表示,這樣的人並不在少數。

“目前數量不少,還在繼續增加”,位於維吉尼亞州新未名律師事務所的蔡律師說。受影響的行業主要為航空業,旅館住宿業,餐飲業,娛樂業,實體店零售業,包括在這些行業的公司裡做信息技術和財務會計的專業人士。他透露,中國籍的在美工作者中,做信息技術和財務會計的佔多數。

通常,持有工作簽證的外籍工作者在離職後,有60天的緩衝期(grace period)離開美國,或另尋雇主,否則將失去合法身份。但在如今世界各國封城鎖國,機票難求,美國又出現史無前例的高失業率的情況下,短期內,這兩個選項都不容易走得通。

就此,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曾在3月中下旬向國土安全部下屬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移民局)發出信函,希望該局頒布新政策,將失去工作後的緩衝期延長至90天,以方便工作者和移民律師有更多時間處理當前的突發狀況。

在移民服務局遲遲不做出行動後,該協會於4月初將移民服務局告上了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區法庭,要求保留簽證即將到期的外籍人士在美國的合法身份。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於4月13日在其網站和發給移民律師的郵件中稱,將把新冠病毒疫情定義為“超出控制的非常情況”(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 beyond control)。沒能及時申請延長簽證或轉換簽證的申請者可將此作為原因,但必須出示“可信的“證據,移民局將逐個案例考量。

移民律師們迅速指出,這些選項早已存在,並不是針對新冠疫情而特別制定的新政策。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政府關係主任莎娃麗·達拉戴尼認為移民局做得併不夠,只是在重複已有政策,不僅不延長緩衝期,還在兩週前宣布當局因疫情原因將延緩處理手頭事務的速度。

她說:“如果他們認識到他們需要時間,那他們也應該認識到他們的客戶也需要時間來適應這個新常態。”

密歇根州的移民律師邁克爾·諾蘭對移民局出台新規定持悲觀態度。他說:“我不認為他們在試圖做出任何改變。”

他表示,如果移民局向美國移民律師協會透露了有出台新政策的意願的話,協會就不會選擇走訴訟這條路。因為一般新政策的出臺本身就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有時甚至長達一年。如果移民局連意願都沒有,這意味著長時間內不會有新規定出台。而如果協會在官司中勝訴,反而可能迫使移民服務局在短時間內出台一些臨時規定。

不過諾蘭並不看好勝訴的可能性。他說,就算勝訴,移民局也可以對結果進行上訴,來來回回可能會拖很多年。而且如果法官也認為移民局不會輕易妥協的話,也不會命令該局出台新規定。

他說:“我希望他們能做出一些及時變動,給人們更多的時間。但現在我沒發現他們有這麼做的意思。”

在回复美國之音針對是否會出台新規定的問詢郵件時,移民局的一名發言人並沒有給出細節,只表示該局已採取行動幫助受疫情影響的個人和雇主,並將持續觀察疫情,評估與工作簽證有關的選項,及時與公眾溝通。

根據美國移民局的有關規定,一名外國人如果在簽證過期180天后不離開美國,將被禁止入境三年。非法滯留美國一年以上,將被禁止入境10年。如被發現在簽證過期的情況下繼續工作,則將被遣返。

律師們表示,目前,對無法繼續工作的外國人來說,想要合法留在美國,首個選項就是轉換簽證。

新未名律師事務所的蔡律師稱,找不到工作的外籍人士可申請將工作簽證轉換為訪問者簽證(B)或學生簽證(F)。如果這些人的配偶有獨立的工作簽證身份(H1B),他們還可以申請配偶的家屬簽證(H4)。在簽證申請被處理期間,就算是60天的緩衝期已過,也不會被視為非法居留(unlawful presence)。

諾蘭律師表示,申請轉換為訪問者簽證時,申請者必須證明自己沒有長期留美的意向。這樣的證明可包括到期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正在出賣的私家車。瑙蘭說,因疫情而轉換簽證的例子在2008至2009年的金融危機中很常見,而當時美國政府對申請者出示的證據審查起來非常嚴格。

紐約的移民律師安娜·戴蜜琪推薦保留無法購買到離美機票的證據,以防止被視為“非法居留”。

除了工作簽證外,移民局也沒有出台針對以工作為基礎的綠卡申請者的新政策。

諾蘭律師稱,綠卡申請者在程序末尾的面試時必須要有工作,如果在申請期間被開除了,也必須在面試時擁有一份與先前工作性質類似的工作,才能通過申請。而除了末期的面試,申請程序中任何時間裡,雇主、僱員、工作職責、工作地點四個元素都不能有改變。任何一點變化了,整個綠卡申請程序都必須重新開始。

而在申請程序早期的評估當中,申請人的雇主必須證明在僱傭申請人前,已進行了長期和廣泛的人才搜尋,且沒有美國公民、永久居民、或其他美國勞工有資歷並願意勝任該工作。這在多達2200萬人因疫情而失業的當下美國並不容易。

“持工作簽證的人和我們並沒有什麼不同,”諾蘭說。“我們有的煩惱,他們也有。他們會為錢煩惱,會擔心能不能及時回家餵孩子,做晚飯,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大家的煩惱是相通的。但除了這些以外,他們還要擔心能不能留在這個國家,這是他們所有煩惱的核心。所以失去工作給他們帶來了非常大的壓力,因為這觸及到了那個核心:我能留下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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