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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及教育局指憲政體系沒三權分立惹爭議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明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引起各界爭議。(美國之音湯惠芸)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明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引起各界爭議。(美國之音湯惠芸)
香港特首及教育局指憲政體系沒三權分立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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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以及特首林鄭月娥近日先後表明,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引起各界爭議。香港大律師公會星期三晚發聲明表示,有關言論偏離了法庭闡述香港政府架構的權威案例,亦不符合《基本法》中清晰訂明和界定三權分立的條文。有法律界人士擔心,香港實施國安法後一國兩制面臨挑戰的氛圍當中,林鄭月娥過份強調行政主導,甚至壓低立法及司法的權力,可能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甚至走向中國式的法治。有學者分析,除非香港實施封網等政策,否則教育局刪除中學教科書有關三權分立的內容,只會引來反效果。

香港多家傳媒8月底報道,教育局去年9月推出中學通識科教科書”專業諮詢服務”後,刪減大量敏感議題,包括刪去六四事件以及三權分立等內容;有關銅鑼灣書店負責人李波被擄走的漫畫,被改成李波”自願到內地”的新聞報道等。

教育局局長否認教科書政治審查

有學生及教師組織批評,教育局透過所謂”諮詢”引入政治審查,控制通識科教材內容,對學生進行洗腦教育,他們擔心在”港版國安法”實施後,自我審查將會更嚴重,要求當局撤回通識教科書政治審查。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星期一(8月31日)召開記者會時,被問及今年出版的中學通識教科書經”專業諮詢服務”後,刪除有關三權分立等內容,楊潤雄回應表示,專業諮詢著重書本內容能否配合課堂宗旨及目的,是否持平全面,不是政治審查。

楊潤雄又表示,部分教科書有六四事件的內容,部分沒有,反映專業諮詢並無硬性規定刪除內容,不同出版社仍有彈性作決定。

至於”三權分立”,楊潤雄表示,是基於事實作修改,他強調”香港沒有三權分立”,97之前的制度以至於97後根據《基本法》的制度都不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制度,他認為這些”事實”,必須在教科書清楚講出。

林鄭表明香港沒有三權分立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星期二(9月1日)在記者會上直接表明,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她支持楊潤雄的言論,亦支持教育局在中學通識科教材的諮詢服務,從而在過程中更清楚解釋香港的憲制秩序。

林鄭月娥又表示,不想怪責任何人對三權分立的概念講得不清楚,她翻看司法界人士的言論認為,”三權分立”往往是講及”分工”,她希望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做到”互相配合”以及”互相制衡”。

林鄭月娥說:”我過去這段時間都很仔細看過有些司法界人士講,往往是在講它(三權)的分工,香港的司法機關當然是有司法獨立,它在審判的時候是不受干預的,但是往往你都會記得,我們的法庭都說這個是政治的議題,你要有行政機關或者司法機關來自己決定,我們作為法官處理的是一個法律證據,來作出一個公平、不受干預的審決、仲裁,所以往往是在講一個各自的分工,令到它可以行使它在《基本法》之下賦予的職能。如果大家要看這個”三權”的關係,我會形容大家當然是各司其職,我亦都希望可以互相配合,但是我都認同是可以互相制衡的。”

林鄭指香港體制是行政主導

林鄭月娥表示,香港的體制是行政主導,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並非全面自治。當中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並不是同北京分權的憲制制度,香港享有的權利係來自於北京中央的授權。

林鄭月娥強調,落實北京中央授權,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要履行的制度,就係一個行政主導的架構,架構核心就係行政長官。

林鄭月娥表示,過去香港各界對三權分立有爭拗,可能是有錯誤理解,也可能由於宣傳教育不足,部分人認知有限,亦有可能有人故意誤導製造矛盾,由現屆政府開始,要”正本清源、撥亂反正”。

林鄭月娥說:”但是從今日開始,或者其實從我這一屆政府開始,我們很重視所謂”正本清源、撥亂反正”,正確的說話是要有膽講出來,要不然,不斷將不正確的說話,或者很混淆的說話來傳播,就會失去原本的意義,而這個原本的意義,即是說香港的憲制秩序的原本意義,對香港是否能夠繼續有效、準確貫徹一國兩制,確保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至為重要。”

多位首席法官指香港實行三權分立

楊潤雄及林鄭月娥有關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的言論,引起各界爭議。多家傳媒引述香港主權移交以來,兩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和馬道立都曾經分別明確表示,香港實施”三權分立”制度。

2001年時任首席法官李國能在出席香港報業公會等團體舉辦的午餐會致辭時表示,在普通法制度中,司法獨立是最基本的特色;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也是一樣。司法獨立是權力分立概念的核心。權力分立就是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互相制衡。

現任首席法官馬道立出席2014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表示,《基本法》清楚訂明立法、行政、司法機關三權分立的原則,並以頗為明確的字眼界定三者的不同角色。

而”三權分立”在香港法院的判詞等文件出現超過100次。明年即將接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張舉能,亦曾在2008年的判詞中表明《基本法》確立三權分立原則。

大律師指過份強調行政主導影響司法獨立

香港法律界組織、法政匯思前召集人吳宗巒大律師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香港實施國安法後一國兩制面臨挑戰的氛圍當中,林鄭月娥過份強調行政主導,甚至有意無意之間壓低立法及司法的權力,可能會令市民擔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

吳宗巒說:”所以說在一個很政治化的社會環境當中,如果我們的市民不可以對一個司法機構,有一個完全的信心,認為司法機構是會不偏不倚地、儘管是一個很政治化,亦都是見到有一個一國兩制受到極大的挑戰的、包括了國安法的實施;包括(中國)內地官員或者香港的官員,對於香港的管治是有一些不同情度的參與的話,甚至有些感觀或者去到干預的話,就會令人擔心會不會影響到我們(香港)的司法獨立。”

吳宗巒表示,司法獨立是香港最主要的核心價值之一,過份強調”一國”的原則,法官判案時能否不偏不倚秉持法治的原則,而不受到政治干預是核心問題。

吳宗巒說:”會不會更加強調政府或者一國之後,法官在判案的時候還是否可以秉持一貫以來的法治的關鍵,就是繼續不偏不倚地根據法律來判案,而不會受到政治的干預,這個其實是一個核心的問題。”

憂香港走向中國式法治

記者問及,時任中國國家副主席習近平2008年7月訪問香港時發表”三權合作”論,認為”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林鄭月娥近日提及”三權分工”,是否推向”三權合作”﹖是否擔心香港會否走向中國式法治﹖

吳宗巒回應時也表示憂慮,他認為林鄭月娥的談話某程度上承認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互相牽制,即是某程度上承認有三權分立,但是她又強調三權只是”分工”,可以說是扭曲了三權分立的動機及用意,可能會出現濫權的問題,甚至破壞香港的法治制度,他認為目前是香港重要的關口。

吳宗巒說:”因為(三權分立)為何要這樣設計,就是擔心如果這三個權力(行政、立法、司法)的中心是要將它們去合作,或者是大家是結合在一起的話,就會出現一些濫權,就會有機會出現一些就是由於這個司法機構,不可以做到一個不偏不倚、獨立的運作的話,就有機會不可以有一個譬如說公平、彰顯公義的一個審訊,而最終的結果可能會對香港的法治就會有一個極大的破壞,如果法官是根據所謂的行政主導,所謂的政府的要求,或者揣測政府的意向去審案的話,這個完全就是推倒了香港、我們的核心價值,所以這個是一個關口,香港的司法機構其實法官是深明這個重要性的。”

學者指反送中後港府管治有不同理解

香港時事評論員、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前助理教授黃偉國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目前民主派在教育議題上處於弱勢,林鄭月娥明確提出沒有三權分立的言論是要向市民表明,因應港版國安法實施之後的”新形勢”,對於香港政府管治的理解,不能夠再用2019年6月反送中運動前的理解。

香港時事評論員、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前助理教授黃偉國表示, 沒有三權分立的香港等於沒有法治制度,他認為對香港的國制金融中心等 國際排名都會受到很大影響,甚至影響外資投資的信心。(美國之音湯惠芸)
香港時事評論員、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前助理教授黃偉國表示, 沒有三權分立的香港等於沒有法治制度,他認為對香港的國制金融中心等 國際排名都會受到很大影響,甚至影響外資投資的信心。(美國之音湯惠芸)

黃偉國說:”於是你見到(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他在考評局事件、國民教育事件各方面,衝得這麼前,或者衝得這麼”盡”的話,(林鄭月娥)很自然就會借楊潤雄本人的口,去將那個”三權合作”,或者我們叫”三權無制衡”這件事情將它合理化的。”

黃偉國表示,在親北京集團的研判,可能會認為香港社會上有三權分立的觀念,是造成去年社會動蕩的主要原因,所以必須明確界定行政主導。

黃偉國說:”親北京政權的氛圍或者研判就是說,現在那個三權分立正正就是香港進入”動亂”,或者甚至鼓勵”暴動”的一個因素,所以這個其實可能對於一個普通人來講,是一個很突兀的一個講法,但是如果你從一個親北京集團裡面的人的研判,他們會覺得在現在這樣的形勢,行政其實是最大,或者立法、司法應該是為行政服務,或者為行政的政治需要而服務。”

香港無三權分立即無法治影響國際地位

黃偉國表示,沒有三權分立的香港等於沒有法治制度,他認為對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等國際排名都會受到很大影響,甚至影響外資投資的信心。

黃偉國說:”對於香港的影響很明顯,譬如說可能是相關的排名,譬如可能是(經濟)自由體系排名,或者甚至在很多的國際評級機構,或者對於香港經濟前景的排名,甚至在現在的形勢裡面,有可能或者是將會是一個不斷降低的一個情況,當然這樣主流媒體或者甚至一些”一台獨大”的媒體會不會報道,這個我們不知,但是很明顯一件事情,即是你會見到當國安法實施之後,不單只美國發出一些反對的意見,甚至你會見到最近(中國外交部長)王毅訪問歐洲,很多歐洲國家對於香港實施港版國安法,都表示一種強烈不滿的話,我想慢慢去到今年較後時間,都有可能對於外資在香港的一個信心,或者會不會繼續在香港投資各方面,會造成一個影響。”

教科書刪三權分立等內容引來反效果

黃偉國表示,除非香港實施封網等政策,否則教育局刪除中學教科書有關三權分立等內容,只會引來反效果。

黃偉國說:”我想除非香港都是實施到”封網”,或者甚至有大規模一些集中營,或者一些”洗腦營”,譬如可能要求學生參與一些類似軍事訓練,或者黃埔軍校那種形式,否則這些即是這些綦改教科書,或者甚至用這個北京官方版本來理解,所謂權力、法治,或者甚至是一些香港以往發生的重要事件,其實在現在只能夠惹來一些反效果。換句話講,就算你說學校裡面的老師,因為怕沒了工作,要照稿讀或者跟官方的版本去教,但是除非不讓小孩子(學生)上網,當然其實都可以透過修改考試題目,或者甚至將評卷參考跟官方版本才可以拿高分。”

黃偉國表示,有些學校因應香港教育體制出現一個急劇變壞的狀況,亦會建議學生投考國際認可的公開試及課程例如IB,亦有家長會認為子女投考外國認可的公開試,對他們將來移民或者到外國升學有好處,他認為教育局推動一些”自欺欺人”的措施只會拖垮香港的教育制度。

大律師公會聲明指基本法條文界定三權分立

香港大律師公會星期三(9月2日)晚發聲明,回應楊潤雄及林鄭月娥提及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的言論表示,有關言論偏離了法庭闡述香港政府架構的權威案例,該些案例均屬香港法律的一部分。這些言論亦偏離了兩任首席法官過往作出的聲明,亦不符合《基本法》中清晰訂明和界定三權分立的條文。

聲明表示,大律師公會過往數年曾對香港特區行政與司法關係發出多次聲明,以消除任何認為司法機構應為管治團隊一部分的錯誤觀點。聲明認為,行政、立法丶司法的權限與功能已在《基本法》第四章的不同部分清楚界定。

聲明表示,根據《基本法》第48條,行政長官領導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執行《基本法》和政府政策。根據《基本法》第59條,特區政府為香港特區的行政機關,並根據第64條所述,向立法會負責。根據《基本法》第73條,立法會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根據《基本法》第80條,法院行使香港特區的司法權,並如第85條所述,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大律師公會認為,行政長官及教育局局長指香港特區不是在三權分立原則下運作,是沒有根據的,亦不符合《基本法》中清晰訂明和界定三權分立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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