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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大旗當虎皮”的非法社會組織為何在中國屢禁不止?


涉嫌金融犯罪的中國人被尼泊爾警方用手銬銬住帶往加德滿都的一家法庭。 (2019年12月24日)
涉嫌金融犯罪的中國人被尼泊爾警方用手銬銬住帶往加德滿都的一家法庭。 (2019年12月24日)
“拉大旗當虎皮”的非法社會組織為何在中國屢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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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政部日前公佈了2021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誓言要加大打擊非法社會組織的整治力度,並告示社會公眾謹防上當受騙。觀察人士稱,這些組織隱蔽性強,運營成本低,以及社會團體登記門檻過高,尤其是當局懲罰力度不大,是造成非法社會組織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整治不斷,仍屢禁不止

中國政府認定的“非法社會組織”是指沒有經過在民政部門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的名義開展活動的組織,其名稱前面通常帶有“中國”、“國際”、和“中華”等字樣,如“中國志願者協會”、“中國黨史研究會”、“國際華人藝術協會”等。中國民政部副部長詹成付2月23日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騙錢斂財、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是這些組織的共同的特徵,如果“不清理,不治理,不整頓,就是對近90萬個合法的社會組織權益的侵害。”

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2月20日報導,北京市民政局日前取締了“建黨偉業文藝獎組委會”、“建黨偉業文藝貢獻人物”、“ 國家抗疫宣傳大使”等19家未在民政部門登記,卻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進行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報導說,這些團體偽造印發國家級社會組織紅頭文件並加蓋偽造印章,以舉辦各種評選活動為名,進行詐騙斂財。

北京民政局執法人員稱,這些非法社會組織有五個特點:用“中國”、“中華”、“世界”、“國際”等字樣冠名,讓老百姓真假難辨。據稱,今年以來,北京民政局立案調查了167家非法社會組織,取締55家,並會同有關部門關停取締32家非法社會組織網站。

北京的律師梁小軍說,這些拉大旗做虎皮的社會組織,之所以能夠騙取公眾的信任,跟一些有權勢的人的支持、默許,甚至縱容有關係。這些名人、權力人效應,有意無意中助長了這些非法社會組織騙錢斂財等活動。

他說:“他們可能會拉幾個人,拉幾個大旗當虎皮。他們可能得有這些人‘當托’。背後這些人是不是有利益輸送的問題,就不好說了。”

梁小軍律師說,中國一些人官本位的思想嚴重,特別“認”什麼國字號的旗號,這也無形中為這些非法社會組織運作和斂財提供了土壤和條件。

儘管中國民政部誓言對非法社會組織是零容忍態度,但是,這種組織仍然不斷出現,而且中國當局也不是第一次公佈和打擊涉嫌非法社會組織。

例如,早在2018年2月,中國民政部就開始公佈大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被曝光的涉嫌非法社會組織超過300家。從2018年4月1日至年底的9個月中,重點打擊利用“一帶一路”、“精準扶貧”等名義騙錢斂財和冠以“中國”、“中華”、“國際”等字樣開展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並處置了超過1萬4千個非法社會組織。

但是,在2018年的專項打擊行動後,中國當局對非法社會組織似乎又採取了常態化的治理。今年公佈的第一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就是對非法社會組織系統整頓的一部分。

門檻高 打政府體系外的擦邊球

中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規定,成立社會團體法人,必須向民政部門提出登記申請,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提供宗旨和業務範圍,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組織的法定代表人、發起人和負責人的情況,章程草案等。條例還規定,社會團體、社會組織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還必須接受民政部門的年度檢查等等。

陳朝暉教授說,中國的一些社會組織,團體或非政府組織,之所以遊走於政府管轄的體系之外,是因為在中國這類組織想要在民政部門登記,比較難。他說,僅以登記的組織名稱為例,如果要登記類似“中國一帶一路基金會”的名稱,根本無法獲得有關部門的批准,因此他們才打政府體繫管轄外的“擦邊球”。

此外,陳朝暉教授說,一些經濟領域的涉嫌非法社會組織不斷湧現,與中國經濟政策導向出台後,讓他們窺視到潛在的經濟利益,從而以各種名義騙錢斂財,有著直接的關聯。

他說:“中國政府一旦有一個政策導向,有很多資源就流到這個方向來了,比如一帶一路項目。不單是一帶一路具體的投資,一些附帶的項目,包括一些交流等,可能都有。這些人就通過一些辦法,或者通過企業的聯繫,把資金拿到手。”

陳朝暉說,文革期間,中國當局管制的非常嚴格,類似涉嫌非法社會組織極為罕見。但是,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政策越來越寬鬆,各種團體、社會組織也像雨後春筍一樣應運而生。當局現在接二連三地曝光涉嫌非法社會組織,並對查證違法的社會組織進行打擊,反映出這些組織對社會,對公眾造成的危害,是中國政府政策上的一個變化。

陳朝暉教授舉例說,前些年,曾風靡一時的P2P(個人對個人,點對點)網絡借貸,由於中國政府有效的監管不夠,對金融市場秩序造成很大衝擊和危害。但是當局在充分認識到其危害性後,出重拳治理,現在網絡借貸平台已“完全歸零”。

陳朝暉教授說,由此可見,中國政府監管的權力很大,在一黨專制下,只要黨和政府想“出手,出重拳”,就能達到整治的目的。不過,他也指出,與互聯網金融風險和嚴重的危害性相比,涉嫌非法社會組織的影響面要小得多,只是局部和行業性的,不像金融風險可能對中國整個經濟產生重大衝擊。但是他說,在當局下定決心要打擊非法社會組織的時候,他們“被取締”也指日可待了。

專家:關鍵是處罰、懲罰力度不夠

觀察人士指出,除了以“中國”、“中華”、“國際”等字樣冠名混淆視聽,以騙錢斂財之外,隱蔽性強,運營成本低,以及社會團體登記門檻過高等,尤其是當局懲罰力度不大,是這些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層出不窮的主要原因。

北京市道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梁小軍說,涉嫌非法的社會組織,會隨著中國大環境的變化應運而生,政府取締了一批,又湧現出一茬。他說,這表明政府除了取締這些非法社會組織外,沒有其他更嚴厲的處罰或懲罰措施。

他說:“如果他們不斷地湧現,不斷的搞騙取社會資源的事情,肯定是處罰力度是不夠的。就是利益大於受罰的程度,所以他們肯定去做。這一茬人被打擊了以後,他們可能不再敢干了,後來又有一茬人利用這個資源,又去做這個事情。或者前一茬背後指使,讓後一茬人去做。因此我認為,這些人做這些事情,就是為了利益。”

梁小軍律師說,中國不斷有涉嫌非法社會組織的出現,是因為這類組織本身不具備完善的手續和相關的資質,達不到民政部門審核的標準,無法步入正規渠道的“門檻”。因此他們往往就會打著正規登記的類似組織的名義,四處招搖撞騙。他說:“他們為什麼要打著這些幌子,可能就是為了騙取更多的社會資源,包括錢、名、利等。”

梁小軍律師說,以北京為例,沒有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機構有很多,其中一些公司更是拉大旗做虎皮,過去曾租一些部隊的,政府機構的房產,裝點門面。這些機構由背後的某個公司操辦,用所謂的“中國”、“中央”等名頭,到不了解情況的外地,去騙取社會資源,騙錢,騙財,騙色等。

維吉尼亞大學商學院教授陳朝暉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由於中國當局處罰的力度不夠,涉嫌從事非法社會組織的人所付出的代價不大,再加上這些人隱蔽性強,真正的老闆往往藏在幕後,因此這也是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屢禁不止的一個原因。

他說,中國政府要剷除這些非法社會組織,並不是太困難的事情,只要以“未在民政部門登記”之名,就能取締這些非法社會組織。但是要以刑法或民法對這些非法社會組織提起訴訟,並非是件容易的事。

他說:“老實說,辦這些事情的人(非法社會組織)都還是挺聰明的。他們可以說,我們從來沒有跟你們說,我們的組織是政府辦的。為什麼跟你收錢呢?因為我向你提供服務了,讓你對我們的項目了解的更深刻。實際上,他們提供的是諮詢服務。所以說,如果要從刑法上,或者治安管理方面對他們進行打擊的話,可能沒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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