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指責香港警方實施酷刑虐待

  • 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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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指責香港警方實施酷刑虐待

國際特赦組織在星期四晚上發布實地調查報告,認為香港警務處在處理抗議群眾的手法上,採取了魯莽與無差別的部署策略,任意拘捕,並有證據顯示,被捕人士在被拘留期間,受到警方的酷刑以及虐待。

國際特赦組織訪問了超過20位被捕人士,並且收集了來自醫生、醫護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士的證詞,加上親自到現場觀察情況,發現警方往往拖延5到10個小時才應被捕人的要求,讓他們送醫救治。也有威脅被捕人士,要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錄口供,否則不將他們送醫。報告中也指出,警方以不同理由拒絕讓被捕人士見律師,理由包括“電話繁忙”、“沒有電話網絡”,並且聲稱警署是“行動範圍”或“警署防線”,拒絕讓律師進入。

國際特赦組織東亞區辦事處主任軻霖表示:“世界各地透過直播,看到香港警方粗暴的人群管製手法,但警方對示威者的各種侵權、虐待行為,卻相對隱藏在大眾的視線範圍之外”,“警員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拘捕前以及拘捕期間,做出暴力行為,即使被捕人士已經被制服或是扣留。警方顯然使用了過度武力,這違反了國際人權法。 ”

報告中指出,警方的行為有報復心態。在訪問的人士當中,有一位8月時在新界示威時被捕的男子表示,他拒絕回答警方問題後,被帶到另一個房間內毒打,並且威脅如果他試圖保護自己就會打斷他的雙手。另外一位8月在深水埠被捕的男子,警員要求他解鎖自己的手機,他拒絕之後,警員就威脅要電擊他的生殖器。該男子也目睹多位警員,強迫一名男童用雷射筆直射自己的眼睛長達20秒。

而香港的防暴警察以及速龍小組的暴力情況特別嚴重。報告中幾乎所有受訪者都表示,即使他們在被打捕期間並沒有反抗,但仍然被警棍以及拳頭毆打。在國際特赦組織調查的案件當中,有超過85%的個案,被捕人士被毆打之後被送醫院,其中3人住院至少5天以上。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這樣的情況越來越嚴重,而香港大眾對於“監警會“等現行機制的信任感非常低,所以呼籲香港政府要進行獨立公正的調查,起訴施暴者,並且要為受害者提供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