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涉8.31未經批准集結案開審 李卓人:認罪不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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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涉8.31未經批準集結案開審 李卓人:認罪不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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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涉8.31未經批准集結案開審 李卓人:認罪不認錯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參與2019年8.31港島遊行案星期三開審。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案情指稱,在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下,3名被告仍與他人進行遊行,楊森和李卓人更帶領示威者高叫口號和指揮交通。

黎智英、李卓人和楊森已於開庭前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李卓人在庭上表示“認罪”,但認為自己“沒有做錯”,強調“歷史將宣判我們無罪”。法官決定將案押後至4月16日與“8.18維園流水式集會案”(即8月18日反送中集會案)一同判刑。李卓人及楊森獲准保釋,黎智英則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繼續還柙。

據了解,這是15名泛民涉及4宗反修例未經批准集結案的第二宗。黎智英、李卓人、李柱銘及何俊仁等多名民主派元老上週因反送中運動維園“8-18流水式集會”,被裁定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