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記者離京 美專家呼籲驅逐中國記者

半島電視網北京辦公室電視屏幕上顯示著半島台標(5月9日)

半島電視台因記者被驅逐被迫關閉了在北京的英語新聞辦事處。駐華外國記者俱樂部和美國報紙稱,這是中國政府近年來限制外國記者的“最極端實例”。一家美國著名保守派智庫的專家呼籲美國採取報復行動,驅逐中國駐美記者。

*半島英文台關閉北京辦事處*

卡塔爾半島電視台英文頻道8日在其網站發表聲明稱,該頻道唯一一名駐華記者的簽證和記者證到期後,中國有關部門拒絕為她延續新的工作簽證,也不允許該電視台派遣新記者頂替記者的位置,因此半島英文台被迫關閉北京辦事處。

半島電視台駐北京記者是美籍華人陳嘉韻(Melissa Chan),中國官媒在報道中稱其名為美籍記者梅利莎•陳。陳嘉韻2007年在北京舉行奧運前到華任職,據報道,她5年間發出新聞報道近400篇,主要關注“中國經濟、政治、外交、環境、社會正義、勞動者權益和人權問題”。半島台聲明稱,曾經多次要中方增加記者簽證,及派遣新記者接替陳的職位,但“未得到中方回應”。半島台對此事感到“失望”,表示將繼續與中方溝通,直到新的記者能夠重回中國從事報道。

*半島英文台曾播有關中國勞改犯紀錄片。

陳嘉韻已經按預定時間星期一晚乘機離開中國,並將到美國斯坦福大學學習。陳嘉韻不願在離境前發表聲明。中國政府也沒有明確說明採取這項決定的原因。但是,總部設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的勞改基金會發表聲明說,陳嘉韻被逐,“ 其主要原因是由於該台在2011年11月播出了題為《奴役:二十一世紀的罪惡--監獄奴工》(Slavery, A 21st Century Evil: Prison Slaves)的紀錄片。該片以翔實的資料記述了中國監獄驅使囚犯從事無安全保障的高強度勞動,並向國際市場出口勞改產品的事實。該片在製作中多次採訪勞改基金會主任吳弘達。

勞改基金會的聲明說: 該片播出後,再次使勞改--這個中國人權的陰暗角落,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中共官員對此惱羞成怒,借故報復半島電視台。儘管陳嘉韻女士並未參與《奴役:二十一世紀的罪惡--監獄奴工》一片的攝制與製作,但中共一向心胸狹窄,權力所及之內,只好拿半島電視台駐京記者站開刀。

*近年來限制外國記者的最極端實例*

據北京“外國駐華記者俱樂部”組織稱:“中方對半島英文台的報道內容感到不滿,指責梅利莎•陳違反從業規定。但陳並沒有參與這期勞改所節目的製作。”中方對長期駐華的外國記者採取每年延簽證的方式加以控制。3個月前,陳嘉韻駐華記者簽證延長一年的申請被拒絕,中方只發給陳三個月的短期採訪簽證,“外國駐華記者俱樂部”組織稱, 當時“陳的去留已成疑問”。

2008年中國政府和外國記者的短暫蜜月期過去之後,近年來開始收緊對外國媒體長駐記者的申請程序的審批過程。 有些國際知名媒體申請派記者長期駐華的批准時間甚至需要一年左右。

據美聯社消息,半島台的阿拉伯語業務未受此次事件影響,“阿語頻道的數名記者仍在北京正常工作”,關閉的只是英文頻道。陳嘉韻被迫離開中國被海外媒體普遍解讀為中國對在華採訪的外籍記者的“警告”。紐約時報報道說,陳嘉韻被中國當局拒絕簽發記者簽證一事,說明中國官方對外國媒體對中國的報道越來越敏感。 一些中國的社會和政治新聞,經過外媒的報道成為國際大新聞,並且引發對中國政府的批評。

紐約時報報道說,最近幾個月,中國官員私下尖銳批評西方對薄熙來下台後,中國高層領導出現混亂的相關報道。最近,北京市的保安人員騷擾了在朝陽醫院外,報道陳光誠事件的外國記者。 上星期五,中國官員沒收了幾個進入朝陽醫院大院的外國記者的採訪證件。十幾個外國記者被公安部門約見,並被警告說,如果未經批准再去採訪和陳光誠事件有關的官員,和其它熟悉陳光誠情況的消息人士,他們的外國記者採訪證件將會被吊銷。

*保守派智庫專家呼籲美國等對報復*

著名華盛頓保守派智庫傳統基金會(The Heritage Foundation)亞太新聞華盛頓圓桌會主任尼克•察恩(Nick Zahn)發表聲明說,美國記者被中國驅逐事件讓人們看到鮮明的反差,一方面是美國願意向中國記者頒發簽證並允許他們在美國有完全的自由報道,而另一方面,外國記者卻在中國受到限制和威嚇。

察恩說,陳嘉韻的僱主雖然是半島電視台,但這不應該減弱美國對驅逐陳嘉韻事件的關注。他寫道:“美國應當採取行動。。。如果美國真的想被視為自由的呼籲者,就必須不僅僅支持陳光誠等持不同政見的個人,還必須積極支持發展一支公開和客觀並努力向政府問責的新聞隊伍。”

察恩繼續寫道:“美國必須對驅逐梅利莎•陳採取明確行動。做為報復,美國應當取消一名中國記者的簽證,而且最好是其報道在中國出名的記者,或者一組相應的記者。”

這位保守智庫專家還建議國會應當迅速通過《中國媒體對等法案》(Chinese Media Reciprocity Act)。來自加利福尼亞州的共和黨籍眾議員羅拉巴克在2011年提出了這項法案,要求美國國務院給希望進入美國工作的中國國家媒體工作人員的簽證數量,要等同於中國給美國國家媒體人員的簽證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