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宣佈《禁蒙面法》暫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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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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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宣佈《禁蒙面法》暫仍有效

香港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在港府要求暫緩裁定違憲的決定後,高等法院星期五(11月22日)批准《禁蒙面法》在終審法院上訴有結果前繼續有效執行至11月29日。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早前以危害公共安全為由,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定並實施《禁止蒙面規例》。香港最高法院本星期初裁定,禁止蒙面法違反了香港基本法。

高等法院星期五就解決方法及訟費作聆訊,代表政府的律師要求法庭臨時暫緩裁定《禁蒙面法》違憲的決定,讓《禁蒙面法》繼續有效直至政府上訴至終審法院有上訴結果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