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佔中發起人等傘運人士提堂 獲准保釋

支持者到場聲援9名出庭應訊的雨傘運動人士,大批警員在場維持秩序。(美國之音湯惠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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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佔中發起人等傘運人士 首次提堂獲准保釋

香港和平佔中3名發起人等,共9名雨傘運動人士,因為2014年底參與佔領行動,事隔接近兩年半,星期一被警方起訴《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名,案件星期四首次提堂。 8男1女被告全部毋須答辯,押後至5月25日再聆訊,全部被告獲准保釋。代表部份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由於控罪屬公眾性質,他代表的被告希望將案件轉往高等法院,由公眾人士組成的陪審團審訊。

5名被告左起李永達、黃浩銘、邵家臻、陳淑莊、戴耀廷。(美國之音湯惠芸)

香港和平佔中3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兩名非建制派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兩名學聯前常委張秀賢、鍾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9名被告星期四(3月30日)早上,在近百名支持者聲援下,到達東區裁判法院。

*9名傘運人士首次提堂毋須答辯*

年齡介乎22至73歲的8男1女被告,星期一(3月27日)晚,被警方起訴《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名,星期四首次提堂,他們在庭上聽取案情,全部毋須答辯。

佔中3名發起人共面對3項控罪,案情指他們在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間,與其他人一同串謀,藉在中環或附近的公眾地方及道路造成非法阻礙,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並在2014年9月27至28日在金鐘添美道附近,非法煽惑身在該處的人阻礙道路及對公眾造成妨擾,被控《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

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以及黃浩銘被控兩項控罪,案情指他們分別在2014年9月27至28日,在添美道及分域碼頭街,煽惑他人以及煽惑他人煽惑阻礙行車道。而李永達則被控1項控罪,案情指他在2014年9月28日,在夏愨道及添美道,非法煽惑他人阻礙夏愨道行車道。各項控罪的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監禁7年。

*李柱銘希望將案件轉往高等法院*

各被告均有資深大律師代表,佔中3名發起人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代表;陳淑莊由資深大律師王正宇代表;而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則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代表。

裁判官按控辯雙方申請,把案件押後8星期,至5月25日再聆訊,以等候轉介文件,讓控方申請將案件轉往區域法院審理。期間各被告獲準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外出,保釋金由接近800美元至接近1,300美元。

和平佔中發起人朱耀明。(美國之音湯惠芸)

李柱銘表示,他代表的5名被告不反對將案件押後,但由於控罪屬公眾性質,他代表的被告希望將案件轉往高等法院,由公眾人士組成的陪審團審訊。裁判官表示,這全由控方決定。

9名被告經過第一次提堂的法庭程序之後,步出法庭會見傳媒。陳淑莊表示,案件押後到5月25日下午,在同一個法庭再聆訊,各被告同樣不需要答辯,只需要確定是否明白各項控罪。

陳淑莊說:我們現在手上有的法庭文件,或者關於律政師給我們的文件都是相當少的,我們一定會跟法律代表好好商量,暫時是不需要答辯的,下一次都應該是不需要答辯的,意思即是不需要決定認罪與否,這個是比較公道的處理方法。

*戴耀廷指不會放棄爭取真普選*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在法庭外表示,由於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各被告就案情需要與代表律師作詳細討論,他們不會就案情在現階段發表任何看法。戴耀廷表示,感謝香港市民支持,他認為經過幾年的時間,公民抗命的精神已經植入香港社會裡面。

和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美國之音湯惠芸)

戴耀廷說:很多市民已經醒覺,是不會再接受這種不民主的制度繼續下去,我們不可以再接受,由中共「欽點」的特首,無論我們將來面對的是甚麼,我們是不會放棄,直至到我們見到香港有真正的民主、真正的普選,我們不會放棄,永不放棄。

各被告與支持者在法庭外高呼「公民抗命,無畏無懼」等口號,而親中團體保衛香港運動幾十名成員,則大叫「嚴懲暴徒,還我法治」等口號,雙方隔著鐵馬互相對罵,警方派出近百機動部隊和軍裝警員維持秩序。

*陳健民指控罪奇特*

戴耀廷星期一落案起訴當晚表示,因應案情或者會認罪,以彰顯公民抗命的精神。案件星期四首次提堂後,戴耀廷表示,控罪與佔中3名發起人自首承認的罪行截然不同,他們坦認參與非法集會,現在則被控串謀、煽惑公眾妨擾等罪。至於李柱銘建議,將案件轉往高等法院審訊,戴耀廷表示無所謂,會保持態度中立。

和平佔中發起人陳健民。(美國之音湯惠芸)

陳健民認為,今次面對的控罪「完全係奇特」,要研究控方有否「以言入罪」。陳健民表示,控罪追溯到2013年提出和平佔中的理念,以致2014年9月28日警方施放催淚彈,因此要研究指控會否涉及他們發表的文章和言論,以及他們未來的答辯,會否影響香港市民的公民權利。

*羅冠聰有心理準備可能被起訴*

雨傘運動期間擔任學聯常委的香港眾志主席、立法會議員羅冠聰,星期四到法庭聲援9名被告,他接受傳媒訪問表示,有心理準備稍後可能都會被落案起訴。

羅冠聰說:會有心理準備,即是任何進行公民抗命的人,都會很坦然地進入司法程序,我們都有心理準備是會面對類似的訴訟。的確這個(控)罪(公眾妨擾)是很少見到在一些政治檢控上,我見到的時候都吃了一驚,跟著與法律界人士談,其實案例都很少,以及刑期都會比普通、即是非法集結長。

*網民成立群組聲援佔中被捕人士*

支持者到場聲援9名出庭應訊的雨傘運動人士,大批警員在場維持秩序。(美國之音湯惠芸)

有網民最近在面書上成立「我願意當證人、煽惑我的是」群組,發起人Jackie Chen表示,希望大家一起走出來告訴港府,他們都被煽惑走出來的原因,可以是因為中國人大「8-31決定」;特首梁振英施政;警方施放催淚彈等。願意加入聲援佔中被捕人士,可以自拍一張寫上「我願意當證人,煽惑我的是。。。」的照片或撰寫文字,上載到群組,目前有超過370名組員。

參與聲援佔中被捕人士的Thomas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他上載了一張自拍照到面書群組,表明煽惑他參與佔領行動的,是中國人大「8-31決定」,梁振英施政令香港制度破壞、自由受壓。 Thomas強調,參與佔領行動是出於自發,不是受任何人煽惑。

Thomas表示,這次9名雨傘運動人士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名,對市民日後再參與爭取真普選的行動,可能有一定阻嚇性。不過,Thomas認為,剛當選的候任特首林鄭月娥,是得到北京「欽點」,而且她的政綱無承諾5年任期內,會不會重啟政改,可能會激發部份人激烈抗爭。

Thomas說:香港的情況更加倒退、大陸化,毫無道理地對待和平上街的人,即是很多打壓,我覺得有一些人會放棄爭取,而剩下來的或者有一些會更加激進,要不然(去年)年初一會有這樣的事(旺角衝突)發生。

Thomas表示,他會繼續參與7-1遊行等,以和平的方式繼續爭取真普選。

*佔旺熱血公民成員被判入獄3個月*

香港市民Thomas Ho在社交網站上載自拍照,聲援雨傘運動被控告人士。(Thomas Ho社交網站照片)

另外,17名佔領旺角人士,因為2014年11月警方在旺角清場當日,未按法庭臨時禁令離開,前年被律政司控告刑事藐視法庭,其中被告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及歐煜鈞早前承認控罪,法官陳慶偉星期四判鄭錦滿入獄3個月,歐煜鈞則罰款接近1,300美元,判監1個月緩刑1年,兩名被告並需要向律政司支付懲罰性訟費。鄭錦滿隨後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被法官拒絕,需要即時入獄。

法官在判刑時引述加拿大法院,處理示威者違反禁制令,干擾一間孕婦及墮胎服務診所的案例表示,就藐視法庭案判刑要有阻嚇性。案例提到「你有權擁護你的想法,並遊說他人接受你的意見,也是因為有法治才行,沒有法治,只會變成強權管治。」

而涉及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等20人的另一批佔領行動期間的藐視法庭案件,排期在今年7月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