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調指62%反對警方修改傳媒定義 自由身記者談國安法自我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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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調指62%反對警方修改傳媒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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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調指62%反對警方修改傳媒定義 自由身記者談國安法自我審查

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港版國安法實施超過3個月,香港警方9月底突然宣佈修改《警察通例》下有關傳媒代表的定義,不再認可香港記者協會以及攝影記者協會發出的記者證,引起各界關注香港新聞自由進一步被收窄。

一項最新的民意調查顯示,62%受訪者反對警方修改傳媒定義,學者分析調查反映市民對相關政策的不滿,擔心限制網媒及自由身記者的採訪空間。有自由身記者表示,國安法實施後有自我審查,會避開一些所謂的”紅線”,對新聞工作前景感到悲觀。

香港警方9月22日向四個傳媒公會發出信件,在未有諮詢業界的情況下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將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以及香港記者協會從”傳媒代表”名單中剔除,不再承認兩個工會發出的記者證,只承認在香港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登記的本地傳媒以及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傳媒。

多個傳媒工會反對修改警察通例

被警方”認可”的傳媒日後在採訪街頭運動的時候,可以在警方封鎖線以內的範圍進行採訪工作,其他不被認可的傳媒,包括網媒、自由身記者及學生傳媒的記者,在封鎖線內進行採訪工作,可能會被視為違反新冠肺炎疫情下,限制公眾聚集的”限聚令”,或者參與非法集結,甚至可能被控告參與”暴動”等嚴重罪名。

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港版國安法實施超過3個月,加上警方單方面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引起各界關注香港新聞自由進一步被收窄。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等8大傳媒工會代表,9月底召開聯合記者會抗議警方強行修改”傳媒代表”定義,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透過法律途徑處理今次事件。

民調指62%反對警方修改傳媒代表定義

前身是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的香港民意研究所,星期二(10月6日)召開記者會,公佈一項在9月30日下午5時至10月5日下午3時,以電郵接觸群組成員,並於網上完成調查,成功訪問11,423名12歲以上的市民,有關他們對警方修改傳媒代表定義的民意調查結果。

調查結果顯示,62%受訪者反對警方修改”傳媒代表”定義,其中有58%的受訪者表明”好反對”,另有36%的受訪者表示支持。以政治立場區分,9,629名自稱”民主派”支持者當中,有97%反對警方的做法;而952名自稱”非民主派”支持者當中,有65%表示支持、31%表示反對。

學者指市民擔心記者取得資訊有困難

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在記者會上表示,調查反映市民對相關政策的不滿,他引用其他有關新聞自由的調查,市民擔心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美國之音湯惠芸攝)


杜耀明說:我們引用其他的調查,有關對新聞自由覺得有擔心的原因在哪裡呢﹖實際了解有三大原因之一,其中就是說體會到記者在取得所需的資訊的時候有困難,以及欠缺法律的保障,這其實正正就是現在這個問題,所以問題是記者本身、或者新聞界本身對於這件事情本身,因為沒有太多文宣,全部都是事實來的。

杜耀明表示,相關政策在9月22日才實施,時間尚短,當中只是經歷過上星期四(10月1日)的公眾活動,他相信事件有機會繼續發酵,市民的不滿可能會提高,而且傳媒從業員的不滿比一般市民會更高。

警方與傳媒關係可能雪上加霜

杜耀明又表示,過去一年多反送中運動,記者採訪的親身經歷反映,警方”認可”的傳媒不等如免去問題,他預期警方與傳媒的關係可能雪上加霜。

杜耀明說:再加上過去一年多以來,那些(記者)的親身經驗,或者由今年一月到現在你看看記協有多少個投訴,以及它發了多少個聲明,知道那個嚴重性是怎樣,即使當你是真真正正的記者,就用真真正正的警察的方法去對付你,不等如認可了你是記者的資格,就免去了其他的問題,所以變成這個情況只不過在原有很惡劣的警察及記者關係上,雪上加霜而已,所以這個對於未來的,如果警方來講,不應該樂觀,不要以為這樣就可以壓服得到那些不滿。

憂其他政府部門效發警方對新聞界做法

杜耀明回應美國之音提問,有關港版國安法實施3個月後,加上警方單方面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對香港新聞自由的衝擊,他認為警方的做法是用”硬攻”,擔心港府其他部門會效發警方對新聞界的做法。

杜耀明說:”硬攻”吧,即是國安法是擺明有幾條紅線在那裡,即是不重覆了,即是那些顛覆、勾結外國勢力、恐怖主義那四條紅線,這些同時它還有一些就算沒有國安法,警方過去一年對付記者,假如能夠它可以繼續這樣堅持下去,難保整個特區政府就變成模仿警方對記者、對新聞界這個做法,即是它(警方)變成主流,直至現在這個新的政策連特區政府的新聞處都不敢背書的。

杜耀明表示,如果其他政府部門效法警方的做法,單方面定義傳媒以及記者的資格,擔心會限制網媒及自由身記者的採訪空間。

杜耀明說:這個就很大程度限制了譬如網媒的發展,那些自由身記者的空間完全是可以隨時將它扼殺,亦都同時是限制了兩個記者協會它們本身應有的專業、作為一個專業團體應有的權力,就是首先鑑定了那些人是記者、那些人不是記者,這個是奪去它們權力的做法,當它奪去別人權力的時候,那個權力就更加不平均,跟著之後它怎樣都可以,我說你是記者、即是”塘心風暴”,你說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了,這個變成長遠來講,大家都不希望這個政治的權力,可以取替一切的專業權力,有些很尊敬的專欄作家講,除了記者之外,這個政策再推下去,其他專業都一律遭到踐踏的時候,誰是律師、誰不是律師都是我(當局)講的,誰是會計師誰不是,這個是很令人擔心的事。

政府不可能篩選監察政府的記者資格

對於有建制派議員建議港府應該對記者實施統一的發牌制度,杜耀明表示,特首林鄭月娥都不敢講這個做法,他形容建制派是”皇帝不急太監急”,做”開路先鋒”去測試輿論的反應,他認為新聞界不可能接受這個做法,尤其政府應該受到傳媒第四權的監察,有利益衝突,不可能篩選甚麼人有資格監察政府。

杜耀明說:這個認證的制度,其實是代表官方是要壟斷那個所謂發牌的權利,但它憑甚麼呢﹖它憑它對於新聞專業的理解嗎﹖它憑它權力的位置嗎﹖不可能的,因為它有利益衝突,作為一個官員、作為一個政府架構,它是要受到第四權、即是新聞界的監察的,它有甚麼理由是可以挑選監察它的人呢﹖有些人都說,是不是想那些毒犯有權去決定誰是緝毒的專員呢﹖不可能的,即是我不是說這個政府是毒犯,意思就是說你受監察的人,不可以、不可能是去挑選那些人監察你的,如果可以的話,是不是警方、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去挑選誰人做廉政專員呢﹖這是不可能的。

自由身記者指警方10-1對傳媒態度寬鬆

香港自由身記者鄭美姿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警方單方面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之後,有62%的民意反對相關政策,她認為數字都能夠反映市民的看法。

鄭美姿表示,10月1日是修改通例後的首次公眾活動,她有到銅鑼灣採訪,期間被警察拉封鎖線包圍,她出示記協記者證後獲警員放行,她形容當日警方對傳媒的態度相當寬鬆,不過,可能由於當日有很多記者在場,網媒、學生記者成為採訪對象,警方當日的態度未必能夠作準。

鄭美姿說:10月1日那次其實是的確很寬鬆的,它(警方)甚至沒有很認真去查我那個記協記者證,看一看就放我們出去(封鎖線),當然我覺得一次不能作準,因為剛剛修改通例的第一次現場的活動,我相信它可能會是比較寬鬆,而且因為現場有很多記者都是、即是今次的狀態是很多記者採訪一些記者,一些記者採訪一些所謂用記協記者證,或者一些學生媒體的記者,所以比較多鏡頭拍攝著,我想它們的做法也比較寛鬆。

國安法實施後有自我審查

鄭美姿表示,作為自由身記者,有時會做採訪及寫專欄,她坦言國安法實施後有自我審查,會避開一些所謂的”紅線”,而警方修改傳媒代表定義後,自由身記者到示威現場採訪壓力及風險都會更大。

鄭美姿說:因為我平常作為一個自由身記者,我有時候會做採訪,有時可能寫專欄,所以其實我自己、我覺得我都有所謂的審查的,我有作出,即是有一些擺明很敏感,即是所謂紅線的東西,其實我都會避開、的確會”輕手”一些,所以其實會有出現一個”噤聲”的效應,就算你今次所謂”重新定義”甚麼是記者,其實它都是想、都會令到很多人,即是可能自由身記者下去(現場採訪)風險大了,無論你是採訪還是寫字上面,其實都一定有一種審查出現了。

鄭美姿表示,《基本法》賦予市民有自由採訪的權利,她認為記者的身份不應該由警方去定義,只要是合法的方式去採訪,她認為無論是自由身記者、學生記者,都應該繼續享有採訪的權利。不過,國安法實施之後,某些用字或者題材會有自我審查。

鄭美姿說:我一向採訪的題材都不是很敏感,不過有時用的字眼,的確知道現在收得這麼緊,即是譬如你快必(譚得志)可能講了不知多少句它們(當局)覺得有問題的東西,都有入罪又不能保釋,即是這樣的狀態底下,有些東西你就真的會所謂審查一下,或者避開不寫,這個是真的存在,我自己都有這樣發生中。

對新聞工作前景感到悲觀

鄭美姿坦言,作為自由身記者對新聞工作前景感到悲觀,甚至作為一個香港人前景都很悲觀。

鄭美姿說:作為自由身記者前景很悲觀的,我再更早時已經開始覺得悲觀了,所以我又覺得自由身記者以及記者那種悲觀的狀況是很相似,其實不是說自由身更加悲觀,至於甚至乎你再講遠些,一個記者對前景的悲觀,以及你現在在香港作為一個老師,作為一個醫生,很多專業其實大家都很悲觀,甚至乎作為一個香港人自己都很悲觀,因為一個社會那種法治的倒退,那種走一坡,其實最後受害的是社會上每一個人、每一個職業。

鄭美姿認為,前景只能用”見步行步”去形容,因為突然會修改警察通例,官方的紅線又可能突然收窄。

鄭美姿說:沒有打算,現在作為一個香港人很難打算得太遠。

記者:即是還是會繼續”見步行步”,可否這樣形容﹖

鄭美姿說:是的,現在那一步真的只有一步,完全不知明天會怎樣。

記協調查98%反對訂立港版國安法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5月底公佈制訂港版國安法,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包括顛覆中國國家政權、分裂中國、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完全繞過香港本地立法程序,6月30日深夜透過《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引入香港實施,引起香港各界以致國際社會高度關注,認為一國兩制已經明存實亡。

香港記者協會6月中進行一項網上問卷方式,向535名正式會員發出問卷,收集他們對國安法立法的意見,最終收回150份有效問卷。調查結果顯示,87%受訪者認為,港版國安法將會嚴重影響新聞自由,只有1名受訪者認為不會影響新聞自由;92%受訪者擔心立法後人身安全受威脅。

調查亦顯示,98%受訪者反對訂立港版國安法,認為新聞自由將會雪上加霜,傳媒自我審查情況將會更趨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