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媒體報導,堪薩斯大學前研究員陶豐(Franklin Tao)涉嫌虛假陳述的案子將在週三(1月18日)宣判。檢方指控陶豐隱瞞了自己在中國的工作經歷,給堪薩斯大學和美國聯邦機構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陶豐原來受到四項指控,其中有三項與電信欺詐有關。但是,去年九月,聯邦法官拿掉了電信欺詐指控,只保留了進行虛假陳述這一項指控。
聯邦檢察官要求判處陶豐兩年半監禁,而陶豐的律師要求的刑期與他在押的時間相同,這樣他從宣判之日起就可以獲釋。陶豐在2019年8月21日在美國堪薩斯州勞倫斯市的家中被捕。
堪薩斯大學公佈的陶豐教授的照片。(日期不明)
本月早些時候,聯邦檢察官在遞交法庭的刑期訴求中指出,陶豐向堪薩斯大學、美國能源部和國家科學基金會提供虛假信息,隱瞞了他在中國福州大學工作的經歷,騙取了聯邦政府機構為他在堪薩斯的研究項目的撥款。
檢察官說,陶豐通過欺騙的方式給這些機構造成了數十萬美元研究經費的損失,應該獲得監禁的處罰。他們表示,判處陶豐刑期將向那些可能會採取類似欺詐做法的研究人員發出一個明確的信息。
而陶豐的律師表示,律師認為陶豐的刑期應當與他受到關押的時間相同,因為這個案子摧毀了他的個人信譽、他家人的財務穩定以及他的職業生涯。他們表示,陶豐自被捕以來一直處於電子監視之下,沒有違反釋放條款,也不構成逃跑風險。
堪薩斯大學發言人上週五表示,陶豐已經不在該所大學工作了。
陶豐的案子是美國司法部啟動的“中國行動計劃”的一部分。 2018年,美國司法部為打擊專業人員將美國大學的原創思想和知識產權從美國轉移到中國政府機構的行為而設立了專項“中國行動計劃”。
美國地區法官朱莉·羅賓遜(Julie Robinson)認為,陶豐為福州大學工作沒有獲得報酬,因此有關電匯欺詐的指控缺乏足夠的證據,不能成立。
羅賓遜說,陶豐在為中國工作期間依然在堪薩斯大學領取工作,不過他的工作達到了美國能源部、國家科學基金會和堪薩斯大學的要求。
但是,這位聯邦法官也指出,陶豐在2018年遞交堪薩斯大學的利益衝突表格上作出了不實陳述。他沒有說明自己獲得了“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的提名。按照這項計劃的要求,陶豐前往中國福州大學建立實驗室並招募人才。但陶豐卻告訴堪薩斯大學這個時期他人在德國。
陶豐出生在中國,2002年移居美國,在普林斯頓大學獲得博士學位,先後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和聖母大學任教。 2014年,陶豐在堪薩斯大學環境有益催化中心獲得終身副教授的教職。該中心從事用於保護自然資源和能源方面的可持續性技術的研究。
(本文依據了美聯社等媒體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