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裁決 禁止詆毀性商標法律屬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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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0 美國之音視頻新聞: 美國最高法院判“禁止詆毀性商標法律”違憲 (粵 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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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裁決 禁止詆毀性商標法律屬違憲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星期一裁決,一個亞裔美國人的樂隊有權使用帶有冒犯性的樂隊名稱。

這個俄勒岡州波特蘭市的樂隊試圖在美國專利及商標局註冊使用“The Slants”做為樂隊名稱,但是遭到拒絕,因為這個詞帶有貶義,常被用來形容亞洲人的眼睛。

然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否定了禁止使用詆毀性商標的聯邦禁令,稱其違反了言論自由的權利。

這一裁決會對憲法第一修正案對其他商標案件的適用產生更為廣泛的影響,對努力保護自己隊名註冊商標的美式足球大聯盟(NFL)的“華盛頓紅人隊”(Washington Redskins)可能有希望在最後獲得勝利。

紅人隊的註冊商標2014年被取消,因為美國印第安人覺得紅人隊這個名字是對他們的不敬。

一個下級法院在較早前決定暫緩處理有關紅人隊的訴訟,以等待聯邦最高法院對波特蘭樂隊案件的裁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