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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陳日君樞機等人否認未申請社團註冊9月開審 戴耀廷宣傳雷動判囚10月


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左)以及大律師吳靄儀(中)2022年5月24日在法庭外。
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左)以及大律師吳靄儀(中)2022年5月24日在法庭外。

香港警方國安處人員5月中先後拘捕去年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首次被捕、年屆90歲的陳日君樞機以及大律師吳靄儀等人,指控他們涉嫌干犯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當局星期二首先票控基金5名信託人及秘書,指控他們沒有為基金作社團註冊,6名被告否認控罪,法庭排期9月中正式審訊。另外,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因2016年登報宣傳立法會選舉策略投票的”雷動計劃”,事隔5年後被控違反選舉舞弊條例,星期二被判監禁10個月。

香港陳日君樞機等人否認未申請社團註冊9月開審 戴耀廷宣傳雷動判囚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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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5日成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簡稱基金),主要是回應當年6月12日萬人包圍立法會,要求當局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警方無差別施放催淚彈清場,造成市民受傷及多人被捕,基金的成立就是透過眾籌支援被捕人士及傷者,包括醫療、精神、心理以及法律等各方面的援助。

612基金6名人士被票控首次上庭

去年9月,警方國安處人員要求基金提供資料,包括眾籌詳情及捐款人等,及後基金宣佈停收捐款及停止運作。

基金其中一名信託人、香港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前客席副教授許寶強,原定兩星期前、即是5月10日離開香港,到歐洲擔任大學訪問學者,他在機場出境時被國安處人員拘捕。

基金另外4名信託人,包括年屆90歲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74歲的大律師吳靄儀、45歲的歌手何韻詩,以及因多宗社運案件正在監獄服刑的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及後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指控他們涉嫌干犯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除了正在服刑的何秀蘭,各被捕人獲准保釋等候調查。

警方另外向法庭申請傳票,控告基金5名信託人,以及37歲的基金秘書施城威,指他們涉嫌沒有遵循《社團條例》要求,為基金作社團註冊。

案件星期二(5月24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6名被告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及施城威,各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審理。

辯方律師質疑控方浪費法庭時間

6名被告都表示”不認罪”,法官將案件排期在8月9日作審前覆核,並於9月19日至23日正式審訊,暫定5日審期。

控方透露本案共涉及17名證人,當中沒有警誡口供,並有10箱文件以及8小時的錄影片段。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法庭上表示,已經收到控方的案情撮要、證物以及證人列表,不過,彭耀鴻質疑表上只有9名證人,不知為何會有17個證人,他又質疑本案為傳票控罪,最高懲罰為第3級罰款港幣一萬元(折合約1,300美元),浪費這麼多法庭時間處理,”似乎有少少過份”。

彭耀鴻表示,相信本案不會有太大事實爭議,不過,爭議基金是否”社團”是本案癥結,辯方會在審訊中就此作出法律爭辯;另一爭議點是5名信託人應否被視為”社團幹事”。他又形容基金一直”好公開”,由2019 年起接受資助及捐款。

法官表示,由於案件是傳票控罪,除了正在服刑的何秀蘭,其餘5名被告毋須作保釋申請。

旁聽市民質疑當局打壓

本案是90歲的陳日君樞機首次正式被拘捕及被檢控,引起國際關注,大批外國傳媒記者到法庭採訪,也有數以百計市民到法庭旁聽,聲援陳日君及各被告,有市民在法庭外高呼”加油”等口號。

市民高呼口號:樞機”頂住”(撐下去)啊﹗頂住、香港人撐你們啊﹗加油﹗

首次到法庭旁聽聲援各被告的退休家庭主婦Shirley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其實612基金是幫助香港人,尤其當時香港社會發生這麼多爭議,很多人因為參與社運被拘捕及被檢控,當中很多被捕的年輕學生沒有錢打官司,她質疑當局控告612基金5名信託人及秘書是一種打壓。

Shirley說:"他們(612基金信託人)都是見到一班人,他們被捕、跟著要上法庭,都是一些很年輕的學生,其實他們都沒錢的,因為你政府拘捕他們是用公帑的,用警察、用律政司,其實612只不過是一個人道救援基金,剛剛(辯方)律師都講,其實那個爭議即是(基金)是不是一個社團,即是我就不懂法律,但是很明顯是一種打壓,我覺得他們人道救援其實都是想香港走出這個困局而已,繼續打壓、這樣不斷打壓,一些只是出來做人道救援的,你(當局)都要來再打壓他們,(我)就是這一種心情。"

冀當局理智思考勿有權用盡

對於當局目前只是檢控其一條刑罰較輕的罪行,並未起訴涉嫌觸犯國安法、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的”勾結外國勢力罪”,Shirley表示,希望當局理智思考,不要有權用盡,令香港社會可以走出困局。

Shirley說:"我希望當局真的”醒一醒”吧,它的良知半夜三更跟它敲門,令它省來想一想自己做的事情,其實是對香港想怎樣呢﹖你想香港繼續在一個紛爭,還是想香港回復和平,我想這件事情很重要,尤其是它們有權嘛。我們沒權的人,我們沒事情可以做到,它們有權的人,而且它們是支我們(納稅人)的工資,個個的薪水都是香港政府給的,他們自己是否要想清楚他們是不是為香港好呢﹖這件事情我覺得最重要,我都希望它(當局)到最後只是告這條(罪),最多罰款一萬(港)元,大家”算數”吧,不要再想一些這麼大的罪名,對一個90歲的老人家(陳日君樞機),或者是對吳靄儀都70幾(歲)了,何秀蘭都在坐牢了,許寶強有一份工(作)準備去(歐洲)做,你又抓了人家,即是人家都想著展開新生活了,你又要在機場截住人家,另外還有一位年青人來的,都是很有為的年青人,(當局)為甚麼要做這樣的事情(控告他們)呢﹖"

學者指當局或藉較輕控罪試水溫

今年4月底離開香港到英國生活的香港民意研究所前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陳日君樞機首次被捕及被起訴引起國際關注,這次當局只是票控612基金未作社團註冊,是否”試水溫”值得觀察,亦不排除當局是藉著檢控較輕的罪行,破壞各被告在社會上的公信力及形象。

鍾劍華表示,陳日君樞機首次被捕及被起訴引起國際關注。 (美國之音/湯惠芸)
鍾劍華表示,陳日君樞機首次被捕及被起訴引起國際關注。 (美國之音/湯惠芸)

鍾劍華說:"我覺得幾個可能性吧,當然你說”試水溫”、測試大家反應,這個是一個可能性;第二個可能性就是它(當局)可能在其他更加嚴重控罪上,還(在)搜集相關的證據,或者羅織一些證據吧,在這些證據未完備之前,它暫時不去擺上(法庭),這個也是一個可能性;第三就是現在面對檢控那幾個人,有幾位都是德高望重的人,所以它可能由小到大,先是從一些相對較為輕微的罪行入手,首先就在最細微地方破壞他們的形象,然後宣稱他們犯了法、犯了法就要罰那樣,用這些手法去破壞他們的公信力,然後才進行第二步的檢控,這個可能性亦不可以排除,所以其實很多可能性的。"

戴耀廷因宣傳雷動計劃被判囚10個月

因2020年民主派初選47人案被控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被還柙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2016年立法會選舉時在多份報章刊登廣告宣傳”雷動計劃”策略投票,招致選舉開支超過25萬港元(超過32,000美元),事隔5年,至去年被廉政公署起訴涉嫌違反選舉舞弊條例,任何人如非候選人,亦非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而在選舉中或在與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招致選舉開支,而任何為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當選而招致的開支,均被視作選舉開支。

戴耀廷因”雷動計劃”事隔5年後被控違反選舉舞弊條例,被判監禁10個月。 (美國之音/湯惠芸)
戴耀廷因”雷動計劃”事隔5年後被控違反選舉舞弊條例,被判監禁10個月。 (美國之音/湯惠芸)

戴耀廷早前承認4項控罪,區域法院法官郭啟安星期二判刑表示,被告認為當時的立法會選舉比例代表制,無法如實反映民意,才提出”雷動計劃”,不過,法官批評相關做法,同樣對建制派及獨立候選人不公平。

法官強調,策略性投票並不違法,違法的是被告並非候選人,亦非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法官表示,即使被告個人有民主、正義的考慮,有多麼崇高、正確的理念,只能用合法方式爭取,不能作為犯法藉口。

法官表示,將每項控罪的量刑起點訂在18個月監禁,被告認罪扣減3分之一刑期至12個月,再考慮控方延遲檢控扣減兩個月刑期,被告總刑期為10個月監禁。

學者批當局檢控或有雙重標準

鍾劍華分析,2016年戴耀廷首次提出雷動計劃策略投票時,當局沒有即時追究,事隔5年才檢控,他批評令人質疑有雙重標準。

鍾劍華說:"對於戴耀廷這些政府要重點打擊的對象,任何罪行它(當局)想到都會做(檢控)的,等於你說前一陣子(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被檢控拿著一個汽球示威,就是防礙飛行安全,一樣道理而已,你幾時聽過有示威人士拿著一個汽球,是會被控擾亂飛行安全呢﹖那些慈善團體、佛教組織放白鴿那些怎麼算呢﹖即是放汽球這些行為,事實上過去很多建制派的團體,在不同的活動上面都用過,為甚麼那些它又不檢控呢﹖所以那個問題都不是說要想它為甚麼會認為這樣要檢控,而是說它根本是要針對的對象,將你做過的所有事情都用放大鏡來驗,即是找一些條文來”搞你”,所以5年後針對一件這樣的事(登報宣傳雷動計劃),當時沒有被視為犯法的事,今日就用一些新的角度來指你犯法,跟著就檢控你,這個不是一個早還是遲(檢控)的問題,而是今日它決定要打壓而已。"

香港612人道支援基金案陳日君等被告全部否認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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