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報記者上個月報道了縣委領導人出席活動時出現“天價香煙”的消息,隨後被該報社停職。此事引起國際媒體和人權組織對中國新聞監督受打壓現象的關注。
西安晚報記者石俊榮6月27日報道了大荔縣縣委領導慰問貧困老黨員時,會場出現一盒與縣委領導收入不相稱的“天價香煙”的新聞。西安晚報7月1日發表官方微博說,“天價煙”報道的記者未到現場實地採訪,按照有關規定,已讓記者石俊榮停職總結。
亞太區保護記者協會7月2日發表聲明,對西安晚報對石俊榮的停職決定表示關切,並呼籲該報社立即取消停職決定,並敦促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履行職責,調查這一事件並保護中國媒體工作者權益。
西安晚報對外聯絡部們的一名工作人員對美國之音記者表示,目前還沒有接到是否恢復石俊榮職務的通知。
她說:“關於這個理解,反正微博上都是那樣寫的,我也不好說甚麼,我們這主要說是,後面石俊榮記者應該會給大家有一個交代,我覺得大家就看後續的事情吧。這個事情現在還在調查之中。”
6月30日,實名認證為“《新快報》調查新聞中心記者”的網友“記者劉虎”發微博稱,石俊榮的這篇報道引起“領導震怒”、“西安晚報同時被要求從即日起禁止出現任何監督或者涉及政府的負面新聞”。
中國獨立記者昝愛宗說,官方這樣的反應說明了地方領導把媒體視為歌功頌德的工具,不允許批評報道。
他說:“現在官方有一個潛規則吧,就是本地媒體不得監督本地,宣傳部門還有一個規定,就是說,同級報紙不得監督批評同級黨委。”
中國媒體不能越級監督,為了突破地方對新聞自由的壓制,一度流行起“異地監督”,但這種做法也被禁止。
在香港研究媒體行業的學術界人士周兵說:“從前有一段時間叫異地監督,就是一個地方的報紙到另一個地方(報道)官員的腐敗問題,曾經有一段時間還算比較流行,尤其是南方都市報帶頭的這樣的做法,這使得很多記者對所謂的天價煙、官員戴的手錶啊、官員夫人穿的衣服、首飾(進行關注),都比較流行,希望從中找出與收入不符的一些證據。那麼現在異地批評這樣的報道在早幾年就已經取消了。”
石俊榮因曝光“天價煙”被停職事件發生以後,包括官方媒體在內的許多中國媒體從業者對他表示同情和支持。中國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報刊司新聞業務處處長農濤6月30日在微博上表示:“報道沒有不當,地方濫用職權”。 《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在個人微博上說:“呼籲中國記協介入,了解情況。記協有保護記者的職責。在輿論如此复雜、傳統媒體又如此困難的時候,官方如果不善待記者既有悖公權力的道德,也是愚蠢的。”
昝愛宗說,這一事件得到如此廣泛關注,一方面說明許多記者敢於表達支持,另一方面,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政治報道,官方媒體一定啞口無言。周兵說,大家能夠發出不同聲音的一個原因是,這是一些地方官吏的胡作非為,並不牽涉到制度問題和一黨專政問題。”
昝愛宗說,中國記協、新聞出版署應該站出來,履行保護記者的職責,但他表示,中華新聞工作者聯合會實際上是一個官方的一個機構,裡面都是退休的報紙高級官員,是到協會裡過渡的,他們不會關心記者的多少遭遇。
周兵說,中國遲遲沒有出台新聞法,保護新聞記者的法律十分缺乏,只能仰仗單位領導的保護。
他說:“中國記者可以訴諸中國憲法,但是中國憲法保護的是出版自由,言論自由,不是新聞自由,在這個情況下,就基本上沒有法律來保障在言論上因為得罪了一些人而受到傷害和解職這樣的情況。所以中國記者的保護經常要看所在單位黨的領導是不是有骨氣,基本上是仰仗人際關係和單位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