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最高法院裁定,不要求谷歌刪除指向敏感個人信息的全球鏈接。
歐洲法院院長萊納特斯表示,“當搜索引擎的運營商根據該規定批准了除名請求時,他有義務將其除名,不是在其引擎的所有版本上,而是在與所有成員國相對應的版本上。”
谷歌辯稱,刪除歐盟法律要求的搜索結果不應擴展到其google.com域或其他非歐盟網站。
但是歐洲法院還裁定搜索引擎運營商必須採取新措施,以阻止互聯網用戶走出歐盟去尋找該信息。
觀察家說,此案突出了需要在數據隱私問題和公眾的知情權之間取得平衡。
歐盟於2012年提出,人們應享有互聯網上的“被遺忘權”,但該提案在去年被歐洲議會削弱,以確保互聯網用戶具有“擦除特定信息”的權利。現有的“被遺忘權”規則在歐盟內部仍然有效。
法國的隱私權監察機構CNIL在2016年對谷歌罰款110,000美元,原因是該公司拒絕根據要求從全球搜索結果中刪除敏感信息。巨大的美國科技公司與法國隱私監管機構之間的劃時代裁決被認為對於確定歐盟法規是否應適用於歐洲以外地區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