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共強推“港版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的自由空間遭到嚴重擠壓。香港政府計劃要求全體公務員必須宣誓或簽署聲明,確認擁護被北京嚴重背棄的所謂“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
據港媒報導,香港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週日(12月13日)在出席一個電視節目表示,將於12月底或1月初向現職公務員發通告,公佈有關宣誓或簽署聲明的細節安排,並通過部門及政策局安排簽署聲明,18萬公務員會有約1個月的時間簽署,而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則會另行安排宣誓。
聶德權還表示,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及對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基本責任和條件,拒絕簽署聲明會令人質疑是否不接受作為公務員的責任,會根據機制跟進。
聶德權隨後被記者詢問時強調,誓言本身是承諾式的,違反誓言本身不是刑事罪,但違反誓言的行為本身是否違法,則是要考慮的部分。如本身有不當行為或被法庭判處有刑事罪行,會對該公務員採取紀律懲處,嚴重者可革職或勒令退休。
據法廣報導,聶德權指違反誓言可能涉及觸犯“港版國安法”的言論,引起公務員團體的憂慮,擔心被以言入罪。
聶德權解釋說,這是指涉及違反誓言的行為可能涉及違法或違反公務員規定,當局會按情況處理,如觸犯國安法並被裁定有罪,便須終止職務,違規則按紀律處理機制審理,若確認違反公務員操守,便按行為嚴重性作出懲處。
對於如何“界定違反誓言”避免令公務員墮入法網,聶德權表明,誓言內容是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如不效忠並與特區利益對抗或搞破壞,這便涉及國家安全層面。但他強調,公務員對政策或措施有意見,沒有問題,但針對政府,或是採取對抗、敵視態度,甚至完全不接受政府,則是另一回事,“應該不難分辨”。
不過,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認為,聶德權的說法太抽象,容易被以言入罪,也會形成“告密”文化,期望港府能有清晰指引,界定何謂違規。
梁籌庭還表示,港府突然要求已入職公務員簽署聲明及宣誓,屬於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促請港府讓不願簽署的公務員選擇申請提早退休,以免退休福利受損。
據當局解釋,行政命令有兩種懲處方式,包括勒令提早退休,可領取退休福利,以及喪失福利的解僱。
據近年逐漸親中的英文南華早報報導,聶德權上個月晚些時候曾警告說,如果公務員拒絕簽署效忠聲明,可能會損害提昇機會。而最新的說法改成了可能被要求離職。而工會表示,許多公務員不願簽署效忠聲明,因為擔心日後非本意地違反聲明的後果。
港府的最新舉動是在“港版國安法”實施後力圖加強公務員系統對港府的效忠程度。批評人士指責當局企圖消除公務員內部的不同聲音。在去年6月開始的大規模“反送中”民主抗爭運動中,數以千計的公務員也參與了反政府抗議活動。
在“港版國安法”6月30日晚11點生效後,港府強制要求所有從7月1日起加入政府的官員要簽署效忠聲明。聶德權上個月說,截至10月31日,已有2980人簽署了效忠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