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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撤銷傳媒報導禁令 香港最大宗國安法訴訟案部分細節得以見光


香港一間法庭外的情景(路透社2022年8月17日)
香港一間法庭外的情景(路透社2022年8月17日)

香港最大規模的一宗國安法訴訟案的部分細節星期四(2022年8月18日)得以見光。此前,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國安法指定法官就國安法案件交付審判程序不允許媒體報導的裁決屬於“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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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星期四撤銷了他自己早前做出的不允許媒體報導涉及47名前泛民主派精英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交付審判程序的禁令。之後,香港媒體立即報導了該案的一些細節。

香港民眾手舉47位泛民派活動人士的照片表示支持。(法新社2021年5月31日)
香港民眾手舉47位泛民派活動人士的照片表示支持。(法新社2021年5月31日)

有關報導說,被指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47名被告中已經有29人認罪,包括著名活動人士黃之鋒(Joshua Wong)、學界人士戴耀廷(Benny Tai)、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Claudia Mo),2019年反送中遊行的領導人之一民陣召集人岑子杰, 包括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Gwyneth Ho)在內的另外18人不認罪。

當局指控這些被告在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頒佈後組織了非官方立法會初選,圖謀取得香港立法會多數議席,目的是迫使行政長官辭職、顛覆政權。

被告們2021年年初被逮捕,其中大部分人未獲得保釋,一直被拘押,至今仍然等待法庭公佈正式庭審的日期。

自國安法生效以來,香港至少有一百多人受到違反國安法的指控,其中大部分人遭到長期扣押,不得保釋。

當局以涉密為由禁止媒體報導有關案件,致使公眾無法了解此類案件的審理過程是否遵守了公平和透明的司法原則。

受到違反國安法指控的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向法庭申請放寬對交付審判程序媒體報導實施的限制,但遭到國安法裁判法官羅德泉的拒絕。鄒幸彤因此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複核。

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本月初裁決,地方法官無權拒絕被告提出的允許媒體報導的要求,不得阻止媒體對有關交付審判程序進行報導。

國安法頒佈後,香港當局藉此全面壓制香港的民主力量,剝奪了香港民眾的個人自由權利,在國際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彈。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今年7月發佈文件,指出香港國安法的不合憲性,即“委員會關切地注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未與中國香港公眾和民間社會協商的情況下通過了香港國安法。”委員會要求香港政府採取行動,廢除香港國安法。

該委員會還對國安法匆忙實施後產生的後果深表關切。文件說,“據報導,自該法於2020年頒佈以來,已有200多人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被捕,其中包括12名兒童;其中根據《國安法》對12人的44項定罪,並不是根據該法規定的四大類罪行作出的。”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因此呼籲香港政府在廢除這項法律之前應該先停止執行這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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