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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觀察:香港47名議員及社運人士面臨不公審判


香港街頭豎起畫有香港民主派活動人士頭像的橫幅。(2021年7月1日)
香港街頭豎起畫有香港民主派活動人士頭像的橫幅。(2021年7月1日)

香港在經歷2019年持續數月的“反送中”抗議運動後,北京當局在2020年倉促上馬國安法。批評人士指,香港國安法的實施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香港過去大規模遊行場面不復存在,民間團體和新聞媒體紛紛解散。泛民主派議員曾經是香港立法會中一支重要的制衡力量,如今前泛民主派議員和社運人士紛紛受到國安法檢控,同時國安法還限制媒體報導案件的細節,隨著近期媒體報導禁令解除後,一批涉及國安法的案件細節才逐漸被公眾知曉。

人權觀察:香港47名議員及社運人士面臨不公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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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47名前議員及社運人士參與了一場非官方民意調查,旨在協調泛民主派內部產生候選人以參加同年9月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泛民主派期望以此方式奪取超過半數議席,從而制衡政府並施壓北京當局推進普選進程。這47人均受到國安法指控,在媒體禁令解除後,媒體披露其中29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被告有意認罪,以獲得減刑,通常認罪可縮短三分之一刑期。

媒體報導指,五名被告被指控為“組織者”,最高可面臨無期徒刑重判,這五人分別為法律學者戴耀廷、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前區議員趙家賢、鍾錦麟和社運人士吳政亨。人權觀察組織指,該案全案拘捕及審理程序在許多方面均有違國際正當程序標準。

控方提出139頁的案情撮要,重點集中在這47名被告的書面和口頭發言,籌款和選舉協調等工作,他們被指控“癱瘓港府運作”。

人權觀察中國部高級研究員王鬆蓮表示,“香港迄今最大的國安法案件雖以法律語言為包裝,實際上是中國政府無情扼殺香港民主運動的手段之一……和平社運活動竟面臨終身監禁的真實威脅,顯見北京公然蔑視民主政治程序與法治。”

香港國安法生效以後,至少有一百多人受到違反國安法的指控,其中大部分人遭到長期扣押,不得保釋。自2020年6月底香港當局配合中共強推“港版國安法”,國安法案件的審理就籠罩著神秘的面紗。涉及國安法的案件由行政長官指定法官審理,不設陪審團。

根據香港國安法規定,若公開審判可能“洩漏國家秘密”,可以對被告人進行秘密審判。當局以涉密為由禁止媒體報導,致使公眾無法了解此類案件的審理過程是否遵守了公平和透明的司法原則。

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人去年9月因拒絕國安處要求,不願提供組織內部資料而被捕。當局指控他們違反了“港版國安法”,涉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鄒幸彤向法庭申請放寬交付審判程序報導限制,但遭到裁判法官羅德泉的拒絕。鄒幸彤因此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複核,今年8月初香港高等法院推翻了媒體不得報導國安法案件的裁決,更多關於國安法案件的細節逐漸公之於眾。

在美國、香港等適用普通法的國家和地區,普遍存在陪審團制度。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示該案不設陪審團。陪審員由年滿21歲但未滿65歲的香港居民出任,可參與刑事案件及部分民事案件的審訊,並就案件進行評議和裁決。

此外,香港國安法拒絕讓被告人獲得保釋的權利,除非法官由充足理由相信嫌疑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本案47名被告人遭到警方監控後大多遭到長期關押,時間超過一年,人權觀察組織指香港國安法不論罪行輕重性質一律不許保釋,有違普通法無罪推定和准許保釋的原則。人權觀察組織表示,一名曾代理此案的香港大律師表示憂慮,指長期羈押可能令被告“減少動力抗辯”而寧願儘快認罪。

目前歐盟、英國和澳大利亞對本案表達了關切,此外亦有人權制裁機制。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自生成到制定生效僅用了41天,該法案管轄範圍擴大至全球,還允許香港人被送往中國法院審理。

近期,一批移居海外的香港人在海外籌備“香港議會”,香港保安局發表聲明指三名籌備骨幹袁弓夷、何良懋及梁頌恆違反國安法,併發起通緝。袁弓夷曾被中共視為愛國商人,反送中示威爆發後,袁弓夷公開為示威者發聲,並呼籲國際社會制裁香港官員。近期,袁弓夷的兒媳、香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容海恩登報聲明“脫離爺媳關係”。袁弓夷則回應對容海恩在國安法下求生存表示理解,並指家庭破裂為文革中常有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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