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鏈接

突發新聞

香港爆眼教師認非法集結罪判9月監禁 前學生感謝實踐理念言教身教


“爆眼教師” 楊子俊出庭認罪前接受美國之音採訪(1)
please wait

No media source currently available

0:00 0:01:50 0:00

“爆眼教師” 楊子俊出庭認罪前接受美國之音採訪(1)

2019年6-12包圍立法會衝突中,懷疑被警方催淚彈擊中,導致右眼幾乎失明,被稱為”爆眼教師”的山道文化創辦人楊子俊,事隔接近3年被警方起訴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星期一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入獄9個月即時服刑。楊子俊在判刑前表示,心情平靜、有失去自由的心理準備,他相信堅持下去總會看到曙光。多名楊子俊的學生到法庭聲援,她們感謝楊子俊當日到金鐘示威現場,是一個觀察者的身份,以身教實踐教學理念,不應該受到監禁的懲罰。

香港爆眼教師認非法集結罪判9月監禁 前學生感謝實踐理念言教身教
please wait

No media source currently available

0:00 0:11:19 0:00

現年32歲的拔萃女書院前通識科教師、山道文化出版社創辦人楊子俊,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爆發初期的6-12金鐘包圍立法會衝突中,懷疑被警方催淚彈擊中,導致右眼嚴重受傷,視力剩餘2.5%、即是近乎失明。

楊子俊申司法覆核反被控非法集結

楊子俊2019年9月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質疑警方速龍小隊無展示警員編號,違反人權法。高等法院2020年裁定警方敗訴,警方不服提出上訴,在案情中警方首度承認開槍擊中楊子俊的頭盔,至於是否造成他右眼受傷、是否掌握開槍警員的身分,警方都以司法程序為由,表示不便評論。

6-12衝突當日,楊子俊曾經被警方以”暴動罪”拘捕,他其後拒絕保釋,到今年4月事隔接近3年,警方再次以涉嫌參與非法集結罪,清晨上門重新拘捕楊子俊,並且正式起訴。

案件星期一(8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聆訊,楊子俊7月底在社交網站帖文預告,他將會承認曾參與2019年6月12日位於金鐘的”非法集結”,因為他當日被催淚彈擊中後(官方文件已確認),利用受害者的資格申請警員識別編號司法覆核,以及在數不清的媒體證言,他從來沒有隱瞞自己曾參與6-12的示威活動。

楊子俊表示,前年決定留在香港時,他已接受司法過程與刑罰為需要付出的代價,他認為能夠在有限的生命盡量陪伴所愛的人和地、完全為所相信的價值而工作,夫復何求?

“爆眼教師” 楊子俊出庭認罪前接受美國之音採訪(2)
please wait

No media source currently available

0:00 0:01:18 0:00


事情不盡如人意坦言問心無愧

楊子俊星期一下午出庭認罪前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心情很平靜,也有入獄的心理準備,他又認為,有很多香港人可能會替他的經歷感到不值,因為他已經在示威現場受到很大的傷害,有些人也會支持當時的示威活動,所以覺得示威者好像是對的,為何仍然要受到懲罰﹖

楊子俊表示,縱使在做自己相信的事情,但是結果不一定盡如人意,他認為關鍵是自己是否對得住自己,他坦言問心無愧。

楊子俊說: "人生有很多時候都是不如意的,縱使在做自己相信的事情,但是結果不一定盡如人意,關鍵是自己是否對得住自己,在過程中有沒有學到新的事情,還是去到這一刻,我這3年來都是在做同一件事情,就是嘗試不斷去吸收經驗及教訓,讓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今次是一個新挑戰,可能面對一個監禁的刑期,不可以說自己準備到的,但是想跟香港人說,不需要為我擔心,因為我將會有很多人的支持,會渡過這個階段的。"

估計重新被起訴與出版工作無關

對於事發後一千多日、即是接近3年才重新被警方上門拘捕,並起訴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楊子俊估計,跟他的出版工作沒有直接關係,因為其他參與2019年反修例運動的示威者都有類似的經歷,他認為今次被控非法集結,跟他提出司法覆核,質疑警方速龍小隊無展示警員編號,涉嫌違反人權法有關。

楊子俊說:"另一個因素可能真的因為我們在啟動那個司法覆核的程序裡面,我們有提供過證據的,因為要證明我是一個受害者,所以有講到我有參與過金鐘的示威,亦都講清楚地點在哪裡的,可能這個都會成為了它們(控方)一個、即是加強了它們控方的決心,現實上就是在控方的文件裡面,我們都見到它們有用到這個作為證據的。"

事發近3年被控影響人生規劃

楊子俊坦言,一千多日後才重新被控,的確有點難以接受,對他的人生規劃也有很大的影響,他慶幸過程中得到社會各界的支持。

有”爆眼教師”之稱的山道文化創辦人楊子俊,承認兩項2019年6月12日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判監禁9個月。(美國之音湯惠芸)
有”爆眼教師”之稱的山道文化創辦人楊子俊,承認兩項2019年6月12日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判監禁9個月。(美國之音湯惠芸)

楊子俊說:"老實講可能案件去到兩年多的時候,你可能會有僥倖的心態的,就會覺得會不會對方真的其實已經不會再去”搞”(控告)你,但是這一日終於來了,就在今年的4月份的時候,我沒有記錯是凌晨5、6點的時候,警察上門將我拘捕,然後重新被控,這個是一件相當難接受的事情,即是好像我已經重新開展自己的生活,我在大概一兩年前的時候,開始停止了我本身(在學校)教通識的工作,已經在開展我新的人生,去做一個出版社,透過出版的工作希望可以服務到香港,但是現在突然之間又要中斷,我現在要面對的可能是還柙的生活,之後立刻可能就會有一個刑期,可能要監禁那樣,的確是對於自己人生規劃上可能有一個大影響的,但是我都很慶幸,就是在這段時間有很多、很多人願意幫忙,每次我將我自己的難題去講出來的時候,無論公眾或者我自己身邊認識的人都好,都很願意去伸出援手去幫助我,所以我相信很多我將會遇到的問題,都會得到解決的。"

處處踫壁信堅持會看到曙光

楊子俊7月底在郵政局申一個信箱,呼籲各界認識他的人士,協助他寫求情信,讓法官認識案件以外、平日的他,以考慮判處較輕的刑罰,不過,由於郵政人員的失誤,導致信箱未能即時啟用,有海外朋友給他的求情信寄失了。

楊子俊表示,這次郵政人員失誤對他接收求情信影響不大,他已經收到60多封求情信呈堂,他坦言過去一年發生的事情好像”時不與我”、處處踫壁,但是他相信堅持下去總會看到曙光。

楊子俊說:"的確是困難重重的,好像”時不與我”那樣,即是很多事情要出(意外)的事情好像都出了,過程之間除了我自己的事,我曾經有搞過香港人書展,又曾經搞過其他出版的工作,都是處處踫釘(壁)的,這一年都相當不如意,但是就真的在不如意之中,你才見到其實身邊有很多人願意一起走過,所以在權衡之下我其實是更高興,因為見到這麼多人願意支持自己,很多不同價值(觀)的人願意一起工作,縱使那個結局是不如意、縱使我們現在見到很多的問題都是未得到解決,但是我相信將會有曙光的,(問題)將會有解決的一日,在這個過程之間其實我們真的需要堅持。"

未有詳細計劃獄中生活

記者問及,有沒有準備如何渡過獄中生活﹖如果遇到年輕囚友,會不會在監獄中教他們英文或者其他科目﹖楊子俊表示,對一切在監獄可能遇到的事情都抱開放的態度,他坦言沒有詳細計劃在監獄中要做些甚麼,不過,他慶幸自己經營出版社,相信可以有足夠的書本讓他在獄中閱調,他又認為自己的境況已經比其他面對長期監禁的抗爭者好很多。

楊子俊說:"我自己會覺得是去到那個(監獄)的現場環境,真的先去感受一下,才會知道自己究竟想做些甚麼,的確這個可能是有一點對自己不是那麼有利,即是沒有做準備,但是我覺得除了我之外,其實還有很多人都是跟我一起渡過這個階段的,即是我自己的同事、我自己身邊的家人、我的朋友,其實雖然他們在”外面”(監獄外),但都是跟我一直去走這個(監禁)的過程,所以(監獄)裡面真的有甚麼需求的話,都可以跟他們講的,我相信有他們的支持之下,我就算在獄中的時間,想做些甚麼都會得到很大的幫助。"

辯方求情指楊子俊右眼近失明已承受後果

案件聆訊時,代表楊子俊的辯方律師求請表示,事發3年來楊子俊一直承受後果,包括右眼視力永久受損,近乎永久失明;加上被起底、家人受電話滋擾等,案發時楊子俊在一間知名女校擔任通識科老師,為了減輕學校的壓力,他主動辭職,他教過的多名學生及家長都有為他撰寫求情信,反映被告深受學生歡迎。

辯方表示,楊子俊辭去教職後仍然滿腔熱誠,希望貢獻社會,因此經營出版社,從書本構思、廣告以至排版他都親力親為,經常工作至通宵達旦。辯方又表示,楊子俊認為,教育和文字能夠造福下一代,因此他親自編寫通識教材讓學生編書、幫助年輕作家完成出版的夢想;今年2月底爆發俄烏戰爭後,楊子俊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出版一本《烏克蘭照片集》,並將40萬港元(接近5萬美元)的收益,捐給烏克蘭難民,希望法庭能考慮楊子俊對社會的貢獻。

辯方表示,楊子俊在案發後右眼幾乎失明,至今未能康復,今後伴隨他的將會是留有兩項刑事案底,以及右眼的殘影,他亦知道被判監禁是難避免,因此選擇認罪,希望盡快服刑後能重新過正常生活,以不同方式回饋社會。

裁判官指受傷非減刑因素判監9個月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判刑表示,案發當日示威者衝前辱罵警方時,楊子俊仍和其他人搬動鐵馬,令現場氣氛更高漲,楊子俊在事件中受傷是相當遺憾的事情,但裁判官不同意屬於減刑理由,她又認為專業人士應知道,如果犯法會影響執照,因此不會為楊子俊因事件失教席而減刑。

裁判官表示,兩項控罪發生於同一日,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根據現場片段,示威人數遠超過警員數目,而集結由上午維持至下午,楊子俊參與的時間相當長,並且在下午戴上頭盔、手套等裝備。

裁判官表示,考慮到楊子俊認罪扣減三份一刑期,再考慮他過去3年積極更生,有悔意並且努力成為出版人,再酌情扣減1個月刑期,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合共判監禁9月個月,即時服刑。

學生感佩楊子俊身教實踐理念不應判囚

多名楊子俊的舊生到法庭旁聽以示支持。化名陳同學的女生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不認同控方所述,楊子俊在案法時持主動的架勢去做任何事情,陳同學感佩楊子俊6-12當日到金鐘示威現場,是以一個觀察者的身份,以身教實踐教學理念,認為他不應該受到監禁的懲罰。

陳同學說:"我是覺得他(楊子俊)是一個observer、他是一個旁觀者,他亦都在不同的文章講過,他希望值著自己的參與去見證這個(反修例)事件,要透過這個事件去跟我們(學生)講,不需要害怕一些tyranny、不需要害怕一些獨裁的政策,我覺得他用一個身教的方式,去同我們訴說這個的教學是非常之偉大,他甚至乎犧牲了自己很多時間,以及現在他的自由,我覺得他為我們做了這麼多事情,我來(法庭旁聽)去支持他,都是非常之微不足道的。"

不認同受傷非減刑因素

陳同學又表示,不同意裁判官指楊子俊在案發時受傷,不能夠作為減刑的理由,她認為裁判官忽略了一個很重點,就是警方施射任何彈藥的時候,都不應該以平視的角度射向任何示威者,加上案法時警方施放催淚彈之前沒有舉黑旗警告,楊子俊右眼的傷勢可能是警方失誤所造成。

陳同學說:"即是就算可能是示威者自己做了一些不對的行為,執法人員都應該有他專業的操守,所以加上楊老師在現場只是一個、即是他站在那裡觀望,他亦都沒有參與任何的推進,或者可能他使用到鐵馬,但是他沒有直接地對警察造成任何威脅的情況之下,加上(警方)都沒有舉黑旗,所以警察對他的射擊真的非常之不合理,而且他本人可能預計到參加這個示威會有其他情況的受傷,但是絕對不是一個子彈射向眼睛的受傷,所以我覺得裁判官是沒有考慮到這個因素。"

嚴刑峻法下表面平靜不代表民意

對於裁判官表示,量刑要有阻嚇性,化名李同學的女生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楊子俊當日到示威現場只是貫徹自己的信念,不認為楊子俊當日的行為要被判處監禁。李同學又表示,香港目前在嚴刑峻法之下的表面平靜,不代表市民已經失去思考以及辯別是非的能力,只是目前沒有機會讓市民去表達意見。

李同學說:"這個只不過它(政府)是不希望,更加有其他的意見出現在這個社會上,但是我們(市民)其實自己一直都有這些自由的思想、自由的意志,我們都有我們覺得應該的對及錯,我們都是懂得去分(辨)的,只不過這一刻不是一個好的時機,讓我們去表達這件事情,亦都不應該是一個社會,去壓制人們去表達自己意見的一個地方,但是基於現在這個時勢,當然我們有這個考慮而去做不到這件事情,不過,我們不會因為這件事情而去泯滅了我們自己去思考,或者去分對錯的價值。"

楊子俊入獄前帖文:活在真相中

楊子俊創辦的山道文化社交媒體管理員,星期一晚在他被判入獄後帖文表示,楊子俊作為出版社負責人,在上庭前仍然堅持繼續參與出版工作,把所有時間、精力花在《1984》香港版的改寫及校對上。

帖文引述楊子俊在社交網站發文,引用了書中最令他產生共鳴的一段文字:” 只要他一息尚存,繼續呢喃細語,真相就依然活着。要傳承人類的文明,只需保持自己的頭腦清醒,不假外求。他走回桌邊,凝重地下筆寫道:獻給未來與過去,獻給一個思想自由、人們相異卻不孤單的時代,獻給一個真理常存、事實不可被竄改的時代:來自一個單調一致的年代,一個寂寞的年代,一個老大哥的年代,一個雙重思想的年代 - 你好!”

XS
SM
MD
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