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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中”非彼“一中”- 中國混淆美一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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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中”非彼“一中”- 中國混淆美一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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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月初,世界目睹了台海緊張情勢的急劇升溫。

自10月1日中國國慶節開始,中國在四天內出動創紀錄的149架次戰機飛入台灣的防空識別區。作為回應,台灣也派出自己的戰機進行偵查;備戰言辭一度浮現,給劍拔弩張的軍機轟鳴再添一絲硝煙味。

硝煙味因何而起?台灣的主權和地位問題。

自1949年國民黨政府撤離到台灣,中國結束內戰以來,北京的共產黨政府一直聲稱台灣是其領土的一部分。與此同時,台北認為這個民主自治的島嶼已是一個主權國家,無需宣布獨立。

10月9日,在中國軍機台海飛行行動結束數天之後,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誓言要實現與台灣的“完全統一”,不過他也補充道,“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整體利益。”

台北譴責習近平的講話是“片面扭曲歷史事實”,台灣總統蔡英文在10月10日“雙十節”講話中表示,“台灣的主權立場非常堅定…台灣不會在壓力下屈服。”

使台海這一根本爭端更複雜化的是錯綜複雜的外交政策。因此,我們對中國駐古巴大使馬輝的以下推文做一次事實核查。

“即便聯合國通過了一項決議,即便各自國家的政府認識到(acknowledge)一個中國政策/原則,但幾乎所有主流媒體還是都將台灣視為一個單獨於中國之外的實體。”

以上陳述有誤導性,因為該陳述會讓人覺得聯合國通過決議正式支持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這一概念。但事實並非如此。該陳述還進一步混淆了“一個中國”政策。 “一個中國”政策的採納國確實都承認北京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對北京對台灣的主權主張則保持各不相同的態度。

1971年10月,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宣布“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 並且“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換句話說,該決議正式從法律上承認了中國共產黨政府是代表中國的政府,但決議並未提及或解決台灣是否是“一個單獨於中國之外的實體”的問題。決議甚至沒有提及台灣和台灣的正式名稱——中華民國。

關於“一個中國”,馬輝大使將兩個不同的概念混為一談——“一個中國”原則和“一個中國”政策——暗示與中國保持外交關係的國家在台灣地位問題上有一個國際共識。

一個中國原則是中國的對台戰略。根據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2000年發表的一份白皮書,中國政府對一個中國原則的定義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但是,一個中國政策則是美國及其他國家在處理與中國大陸和台灣的外交關係時,所採取的更微妙的各有細微差別的一套政策。

“每個國家都奉行自己獨特的‘一個中國’政策,採納國所使用的語言各不相同,這源於它們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各自的歷史互動。這些政策是不斷演變的,” 現為美國智庫“2049計劃研究所”(Project 2049 Institute)非常駐研究員的莊宛樺(Jessica Drun)曾寫道。

以美國為例,不同於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的簡潔表述,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是“源於美中三個聯合公報,《台灣關係法》等關鍵文件以及多年來發表的一系列諸如‘六項保證’等政策聲明的提煉之物,” 美國在台協會(AIT)前主席卜睿哲(Richard Bush)寫道。

2014年,無黨派的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這樣描述這一外交提煉物:“美國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主權主張,也不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美國的政策認為台灣的地位尚未確定。”

因此,美國在接受北京為中國官方政府的同時,也將台灣的地位視為懸而未決。

1972年,時任美國總統理查德·尼克鬆的歷史性訪華結束時美中聯合發表的《上海公報》中聲明:

“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

因此,美國當時表示,它“認識到”中國的立場,但並未表示贊同。使用類似的語言,1979年正式生效的美中建交公報中美方也沒有肯定地表示美國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當時的卡特總統向美國談判代表發出嚴格指示,要求他們拒絕接受中國關於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的立場。最終,美中建交公報的英文版定稿中稱,美國政府只是“認識到(acknowledge)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的這一彆扭措辭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模糊地提及‘中國的立場’。此外,《上海公報》中那句美國政府對中國的立場‘不提出異議’的話也被拿到了,” 卜睿哲寫道。

“通過只是表示認識到‘中國的立場’,美國並沒有接受它並作為自己的立場,” 卜睿哲說。

不過,中方談判代表在1979年正式生效的這份建交公報的中文文本中使用了“承認”一詞,而不是“認識到”。但在1972年的《上海公報》中,中文文本將英文文本中的“acknowledge”翻成“認識到”。

當時的美國副國務卿沃倫·克里斯托弗(Warren Christopher)之後向美國參議院確認,美國認為“英文文本是具有約束力的文本。我們將‘認識到’(acknowledge)這個詞作為對來說美國有決定意義的詞。”

在與中國建交的180個國家中,有144個國家與中國簽署了建交聯合公報。其中約58個國家與美國不同,它們都在與中國的建交聯合公報中聲明“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此“承認”(recognize)中國對台灣的主權。它們包括以色列、葡萄牙、巴拿馬和南非等國家。

29個國家在與中國的建交聯合公報中參照了美國的做法。英國和澳大利亞和美國一樣,都使用“認識到”一詞,日本使用“理解和尊重”,加拿大使用“注意到”。

而包括德國和愛爾蘭在內的56個國家則在與中國的建交聯合公報中不提及台灣。

儘管美國和台灣之間沒有建立外交關係,但同樣隸屬於美國“一個中國”政策範疇的《台灣關係法》和羅納德·裡根(Ronald Reagan)總統作出的“六項保證”承諾向台灣提供“數量足以使其維持足夠的自衛能力的防衛物資及技術服務。” 這是為阻嚇中國單方面武統台灣。比爾·克林頓總統曾在2000年表示,兩岸問題的任何解決方案都必須得到“台灣人民的同意。”

“(克林頓的)這一聲明暗示了這樣一個現實:台灣實行民主制度,北京必須得不僅滿足台灣領導人,也滿足台灣公眾,才可以解決爭端,”卜睿哲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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