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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三名跳機公民被台灣遣返馬國 人權組織促台灣制定《難民法》


中國公民田永德、韋亞妮和黃星星三人在台灣桃園國際機場。(網絡照片)
中國公民田永德、韋亞妮和黃星星三人在台灣桃園國際機場。(網絡照片)

中國三名公民在台灣“跳機”尋求庇護的事件出現戲劇性發展。台灣當局以三人未依規定和不具備入境有效簽證為由,2月1日把他們送回馬來西亞吉隆坡。近年中國大陸持不同政見人士藉助台灣尋求前往第三地屢見不鮮,基於政治等原因,他們的命運各有不同。台灣有民間團體促請政府盡快通過《難民法》,統一收容難民的標準。

中國三名跳機公民被台灣遣返馬國 人權組織促台灣制定《難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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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亞妮說:“他們(台灣官員)要我過安檢,我覺得不對勁。我說,‘是不是要把我遣送回國?我是不會回去的。’他們就七、八個人直接就把我抬上飛機。我向台灣當局求助,它們有權利拒絕我,但不該以程序需要為由收我的手機。我沒想到,一個有民主、有人權的地方,採用這種下三濫的手段,這是我不能夠忍受的。”

原籍廣西的韋亞妮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接受本台電話專訪時,情緒激動。她和兒子黃星星以及另一中國公民田永德在台灣桃園國際機場滯留超過24小時後,2月1日上午乘坐長榮航空航班,返回出發地吉隆坡。三人1月30日晚間從那裡搭機抵達台灣後決意跳機。他們原定搭乘31日下午飛北京班機,卻在當天上午到移民署櫃枱聲稱要求庇護,並自稱想要去美國,但沒有持相關簽證。

台灣移民署表示,外來旅客在台灣轉機,應依照原定航程前往下一目的地,否則,未具備入境有效簽證或許可的人士,依國際航空慣例及現有法令會被遣返上一航點。

翌日上午,韋亞妮、黃星星和田永德在台灣官員陪同下登機離開台灣。

近年來,部分中國大陸異議人士將台灣視為前往西方的“跳板”。韋亞妮承認,自己受到他們啟發,並強調,自己被中國政府政治迫害的經歷千真萬確,台灣不讓她留下,她感到不服。

韋亞妮說:“我說之前在台灣跳機獲得你們幫助的那些人,有幾個是真正被迫害坐牢的?我的判決書在那裡,造假不了,可是你們卻沒幫我。”

韋亞妮母子兩人去年11月底流亡泰國後,在當地取得聯合國臨時難民證。她說,暫時會和兒子以觀光客身份留在馬來西亞,但無論身處馬來西亞還是泰國,都必須步步為營。

韋亞妮說:“馬來西亞和泰國一樣,不是聯合國難民公約締約國。我們在這裡如果簽證不合法,它隨時可以抓你遣送回去。如果中共要你,隨便一個理由,泰國都會把你遣送回去。如果簽證不合法,反正不知道哪一天會抓回去。”

台灣與西方關係密切吸引大陸異見人士

以往曾踏足台灣的中國持不同政見人士,部分曾獲得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理事長曾建元的協助。他認為,不少中國大陸人士都有這樣的觀念,就是只要表明在政治上反共,必然會受到台灣當局歡迎。

曾建元說:“台灣是個中文的社會。他們到台灣來進行各方面的溝通、協調都很方便。台灣也有非常強大的公民社會。台灣和民主國家之間,無論是政府、國會、非政府組織、民間團體之間的互動往來是非常暢通的,可以很容易的把個案的情況讓第三國了解。”

曾建元說,事實上,台灣和西方民主國家的關係素來十分密切。

去年9月,湖南異議人士陳思明同樣選擇在台灣桃園機場跳機,尋求第三國救助。他滯留兩週後,在獲得加拿大庇護的情況下離開台灣。同樣在台灣跳機,韋亞妮等三人和陳思明的命運卻截然不同。台灣陸委會發言人2月1日解釋。雖然當時陳思明也沒有申請台灣的合法入境簽證,但區別在於,陳思明本來就和第三國有接觸,基於人身安全考量才會在前往第三國之前先到台灣。

曾建元則認為,台灣當局顯然不希望陳思明這樣的案例再次出現,才會把三名中國公民遣返馬來西亞。

曾建元說:“陳思明的案例會讓很多大陸人民產生錯覺,認為通過台灣較為容易申請到第三國的庇護,但事實上,無論是陳思明或是這次的個案都取得了聯合國難民證,理論上來說,最終都可以得到第三國的庇護,只是所需時間長短而已,所以這可能也是讓台灣政府最後決定把這條路封堵住的理由。其實每次發生同類事件都會造成政府有關部門相當大的困擾,主要是因為沒有法律。沒有法律的話,每個個案都要進行政治判斷或政策性的裁量。”

外界質疑把中國人送馬國違反不遣返原則

台灣政府收容難民的政策一直引起爭議。有人權組織曾表示,台灣既沒有難民法,也沒有庇護機制,沒有一套流程賦予難民合法居留、工作的權利,政府也沒有照顧難民的預算。韋亞妮等三名中國異議人士在台灣尋求庇護受挫,使《難民法》再度成為熱門議題。

曾建元說:“難民法的最大好處是什麼?它有專責機關、編制的人員,還有經費,事情就會有人做,不會像現在每個案子進來,既有的機關公務員工作負擔都會加重,案子又是政治性的決定,這不是基層公務員能作出決定的,需要層層上報,甚至上報到總統府的國安單位作出決策,所以應當建立標準的作業流程,還有非常明確的難民收容標準,讓第一線的公務員可以很快處理。如果擔心難民定義涉及到兩岸之間的法律地位,他是不是外國,那你就專門針對大陸人民制定譬如說政治庇護法也可以,你不要叫難民法嘛,因為這涉及到兩岸關係定位。”

台灣人權促進會則表示,三名中國公民已獲得聯合國難民身份,若台灣政府能有難民處理機制,或許會有更符合人權,更吻合民主法治程序的處理方式。該組織擔心,馬來西亞政府會把三人送回泰國,由於泰國和中國政治環境接近,不排除他們的情況會被中國政府掌握。儘管台灣當局沒有把三人直接送回中國,但把他們送到馬來西亞同樣違反不遣返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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