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國體制下的“共同富裕” 在中共指揮棒下做公益

中國毛派人士手舉毛澤東畫像和標語橫幅在廣州南方周末報社外舉行抗議集會。(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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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國體制下的“共同富裕” 在中共指揮棒下做公益

中共提出要進行第三次分配來達到“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目標,而公益慈善是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實現形式。分析人士指出,“共同富裕”在中共黨國體制主導下,私人企業或基金會被迫捐獻做慈善,捐出的錢還是回到政府手裡再次掌控和分配,等於回到二次分配,將失去第三次分配的志願服務精神和NGO角色功能的靈活性,而且只能在中共的指揮棒下做公益,這對中國公民社會發展恐有負面影響。

中共今年8月17日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強調“共同富裕”,要做出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時隔一個月,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9月16日表示,將製定促進“共同富裕”的行動綱要,推動“三次分配”的製度安排,多管道增加城鄉居民收入,以確實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和實際消費水平。

在三次分配當中的第一次分配,是指市場按照效率原則進行分配。第二次分配是國家介入,側重公平原則,通過稅收、社會保障支出等方式進行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則是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過個人資源捐贈而進行的分配。第三次分配是希望彌補前兩次分配後所留下的空白,慈善捐贈是第三次分配的財政來源,公益慈善服務則是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實現形式。

北京益仁平中心創辦人陸軍

曾經獲得意大利普里茲國際獎(Premio Internazionale Padre Pino Puglisi)也是首位獲得此獎項的亞洲人士、北京益仁平中心創辦人陸軍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NGO組織一直是中共防範且逼迫的對象,所以它不會出於任何一種目的來給民間組織更大的空間或賦予他們更重要的角色。即使有些國際NGO財政非常豐沛,譬如比爾蓋茨基金會,但他們在中國投入的資金充其量也就幾十億,而中國民營企業巨擘的身家動不動就是幾百億、甚至上千億的都有,而且這些富豪企業家人數眾多,總資產遠遠超過這些國際公益慈善基金會,因此,“共同富裕”鎖定的對像是國內企業家的“錢袋子”,中共想要用各種方法把這些“錢袋子”擠出來,並不是針對國際大型NGO。

專家:黨國主導

陸軍說:“對NGO本身來說,我覺得這條消息,其實構不成一條好消息,但是也很難說是一條壞消息。也就是說,它重點可能就是讓企業,尤其是私營企業拿更多的錢出來捐助的話,對象肯定也是那些官辦的NGO,不會說讓企業隨意地給這些獨立的NGO捐款,更不可能給政府不喜歡的那些NGO出錢(例如人權、女權、勞工等NGO)。”

分析人士指出,中國經濟發展已經到達一定程度,是應該要讓更多具有靈活性、公益性跟志願性的民間組織在社會發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像美國透過政府的配套措施,包括稅收制度,讓很多富豪自願性捐錢、組建公益性團體或成立基金會,一方面節稅,一方面也能做慈善。但中共的做法跟西方社會發展下的NGO自主精神很不相同。

台灣政治大學東亞所所長王信賢

台灣政治大學東亞所所長王信賢對美國之音說:“中國現在這一波共同富裕看起來還是黨國在主導,就是說它希望包括這些大型的民營企業必須要捐款,也要做慈善等,這些我覺得應該說就是不樂之捐。那它跟我們所講的那個(西方)社會發展的狀態,我覺得是不大一樣的狀況。所以這一次來看,習提了三次分配,我認為跟一般學理上所講的第三次分配沒有太直接的關係,因為其實它終歸到後來錢到哪裡去了?還是回到國家的財政的手裡。”

為了響應“共同富裕”,阿里巴巴集團啟動了“阿里巴巴助力共同富裕十大行動”,將在2025年前累計投入1000億元,助力共同富裕,騰訊捐贈500億,拼多多捐100億。

中國政府一方面對大企業施加壓力捐贈做慈善、成立基金會,但另一方面又對公益組織NGO大力打壓。有學者認為這是一種矛盾。

王信賢表示:“如果從黨國的核心思想去理解中共,就會知道它們認為NGO的出現將會影響政權的穩定,所以站在維穩的角度去看,它希望你自願去捐贈,那當然你捐贈之後,其實(錢)還是回到國家分配的手裡(而非交在NGO手裡)。也就是說,如果以黨國作為核心樞紐,其實一切都不會有違背或者是矛盾的地方。”

按照中共指揮棒做慈善

北京益仁平中心創辦人陸軍就他多年在中國NGO的經驗和觀察指出,NGO為了生存,可以說是想出了很多創新的方式,但當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舉例說,NGO註冊制度收緊後,很多公益人士改用工商註冊來創辦公司,但卻被當局頻頻查稅。又如,NGO在國內籌款受到限制後,改採用跟國際機構合作的方式,通過開展國際項目來籌款,但中共當局也很快地在結匯方面修改政策,讓他們在國際項目中也很難收到錢。

陸軍說:“不管是企業NGO,還是民間獨立的NGO,它在某種程度上早已經都是在中共當局所劃定的、越縮越窄的圈子裡做公益了,所以現狀是如果想要去做公益慈善的話,那你只能被迫按照中國當局的指揮棒去做。這個新的政策(共同富裕)出台之後,我想這種格局是不會變化的。當然對於企業來說,可能就會有更多的資金要投到這一些企業的基金會當中,或者是一些有當局背景的、有政府背景的NGO當中,那麼當然被迫做公益的就會更多、更嚴重了。”

美國休士頓大學東亞政治學系副教授李堅強

美國休士頓大學東亞政治學系副教授、國際人道協會中國政策顧問李堅強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中國對於民間組織的管理確實很嚴格,門檻也很高,最難跨越的“檻”是必需要找一個政府部門來當“娘家”,作為這個NGO的監管部門,但很多機構不願意負擔這個責任,所以很多NGO沒有去登記註冊,他稱之為“半合法狀態”。為什麼不是“半非法?” 李堅強認為,因為這些民間團隊多數畢竟還是在做有利社會和國家的事。

李堅強說,國際NGO在中國境內的活動就更嚴格了,因為在中國境內必須要有一個有登記註冊的合作夥伴,每年受到政府審計以查核是否符合當初登記的活動範圍、項目和資金。如果中國政府要抽國際NGO的錢去做捐獻,不僅師出無名也不符合“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因此他認為真正會受到影響的,還是那些大型私人企業,一般國際NGO不至受到衝擊。

李堅強還表示,中國收入不公平的問題很嚴重,中國已經跨越“基尼係數”0.4的警戒線,甚至有些分析家認為已突破0.6(1代表收入分配絕對不平均) 。他說,中國政府已經看到了這個問題,因此必須管控收入上的巨大差距,以免出現社會動盪與政局不穩。

他表示:“這個東西(適當管控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其實跟中國大陸的共產黨政權沒有很多關係,就是任何一個國家,如果出現收入不平衡的問題、兩極,那這個社會就非常的危險。不光是中國大陸,在印度、海地、埃塞俄比亞這些國家都一樣,所以習近平主席這個(共同富裕)的初衷,估計就是出於這樣一種考量。”

提供NGO轉型機會

陸軍錶示,“共同富裕”或許也為NGO提供一個轉型的機會,可以跟企業有更多的合作,但在議題方面可能得做出更多的妥協與讓步,涉及到權力或是對政府批評的就不能觸碰。此外,他也提醒必須警惕企業的商業動機,當企業捐錢給獨立NGO時可能有所導向,希望NGO替企業做商業宣傳,而NGO為了拿到私人企業的捐獻,也可能更去迎合企業的商業目的。

分析人士說,最後能留下來的NGO,變成是跟政府靠攏的半官方NGO,這將不利於公民社會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