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23條不獲通過

香港立法會未能完成審議俗稱「網絡23條」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VOA湯惠芸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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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網絡23條不獲通過


香港立法會星期五下午休會前,未能完成審議俗稱「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當局宣佈「作罷」,今屆政府不會再向立法會,提交任何有關版權條例的草案。有網民團體不滿當局處理草案的手法,完全不接受議員及民間團體提出的修訂。網民認為,不應該將版權無限放大,到威脅言論自由的地步。

香港立法會星期三開始一連3日審議俗稱「網絡23條」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星期四晚提出中止待續動議,並表示港府如果拒絕接受泛民議員提出的修訂,草案只照顧版權持有人的利益,日後再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條例,泛民主派將會繼續反對。

港府對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就作罷

負責制定《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上星期宣佈以「顧全大局」為由,如果本星期內立法會未通過草案,當局將會「就此作罷」。星期五下午立法會休會前,未能完成審議草案。蘇錦樑會見記者時表示,立法會仍未完成草案的審議,當局將會「就此作罷」,本屆政府不會再將草案放上立法會,意味草案將就此終結。

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VOA湯惠芸攝)

蘇錦樑表示,由於草案已經過了二讀,根據議事規則,程序上無法撤回,唯有調動次序,將草案調到最後一項審議,而目前立法會出現「大塞車」,還有27條草案有待審議,估計在今屆政府任內都無法再審議版權條例。蘇錦樑表示,草案未能通過是全香港損失,將影響不同行業。

蘇錦樑說:完全是非政治化,沒有政治色彩的條例,都最後階段被政治化,被議會這些規則裡面拖垮了,香港其他的民生議題、經濟議題,我們還可以怎樣做呢﹖這個我覺得是大家市民值得去思考的一個問題。

泛民守住港人網上表達自由

泛民會議召集人何秀蘭會見記者表示,草案就此作罷不是最好的結局,也不是最壞的結局,她認為最好的結果是通過泛民議員提出的修訂,令草案與時並進之餘,同時港人資訊流通的自由、創作的權利,是得到足夠的保障。

何秀蘭說:這個不是最壞的結局,因為如果政府持著夠票,否決泛民提的3個修訂,原裝通過的話,這是一條惡法,是會令到普通市民,大家現在做得很開心的傳相、用改圖去出一口氣的行為,都可能成為刑事罪行。我們立法會民主派的責任,不是無條件幫政府通過任何惡法,我們的責任是去保障市民的公民權利。

泛民會議召集人何秀蘭(前排中)與多位泛民議員會見記者(VOA湯惠芸攝)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表示,蘇錦樑不願意做政治溝通的工作,作為政治問責局長表現失職。梁家傑強調,今次泛民主派議員守住香港人,尤其是網民在網絡上表達及創作的自由及權利。

梁家傑說:這個權利是很重要的,因為極可能現在是唯一,可以有效去抗衡(特首)梁振英囂張跋扈的一個途徑。

網民指沒任何形式的勝利

香港網民團體、鍵盤戰線發言人鄺頌晴在記者會上表示,《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未能在立法會通過,但是亦未能爭取到民間團體提出的3項訴求,包括草案應列入禁止合約凌駕性及開放式豁免,以及不能將不誠實使用電腦罪用於草案。鄺頌晴表示,未能宣佈任何形式的勝利。

鍵盤戰線發言人鄺頌晴(VOA湯惠芸攝)

鄺頌晴表示,按香港現行法例,鍵盤戰線到目前為止,未有收到任何關於二次創作被起訴的民事或刑事案例,而條例更新之後,版權法聯同不誠實使用電腦,帶給用戶的威脅,肯定遠比現行的版權法更多。

鄺頌晴說:因為只要你能夠以不誠實使用電腦以及版權法交叉檢控的話,其實很多很細微的東西已經會構成犯罪,譬如說我企圖或意圖用photoshop,去嘗試去改一張圖,其實已經干犯了不誠實使用電腦的罪行。

不應將版權放大到威脅言論自由

鄺頌晴表示,不滿當局將草案「作罷」的做法,並譴責政府在四方會談當中,不理會民間團體,以及泛民、建制議員提出新方案的要求,拒絕提出新方案去凝聚共識,並盡量在用戶及版權商之間作出平衡。鄺頌晴表示,當局推倒四方會議的討論基礎,拒絕承擔責任。

鄺頌晴認為,版權業界不願意接受泛民議員及民間提出的修訂意見,例如禁止合約凌駕性及開放式豁免,以拖慢時代去保障自己的利益。

鄺頌晴說:他們(版權業界)必須要認清,其實版權並不是天賦的權利,它是與實際的財產權有別,版權是需要促進資訊的流通,促進知識的流通,不可以將版權無限放大,去到一個威脅言論自由的地步。

民間團體集會反對網絡23條

多個民間團體星期三、四連續兩晚在立法會示威區集會,反對通過通過網絡23條,約有100人參與。星期四晚參與集會,23歲從事網站編輯的林先生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私下有做改圖等簡單的二次創作,所以很關心網絡23條是否會通過,擔心會收窄網上的言論及創作自由。

香港多個民間團體集會反對網絡23條(VOA湯惠芸攝)

林先生表示,與歐美國家比較,香港的版權條例的確是有所落後,但他認為外國的版權條例,很多都有禁止合約凌駕性及公平使用原則等豁免,而香港的版權修訂沒有類似的豁免。林先生認為,當局應該接納民間團體和泛民議員提出的修訂。

林先生說:我認為真的可以令到大家安心一些,以及令到大家不用擔心,作任何二次創件之前,會侵犯到、會踩到某些禁區、或者踩到某些地雷,然後就纏上了非常之多的官非,或者是很大的麻煩。

香港立法會經歷8次會議審議《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當中5次流會,在泛民議員「拉布」、點算人數、討論中止或休會辯論等,用了超過60小時。

美國之音特約記者湯惠芸 香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