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遭中國當局扣押港人被深圳檢方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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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關注組星期三通過臉書主頁代表他們的家屬發表聲明,要求公開審訊、由家屬委託的律師辯護。 (12港人關注組臉書網頁截圖)

12名香港人被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已近4個月,他們被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和偷越邊境罪,案子星期三(12月16日)有了新的進展。

深圳鹽田區檢察院星期三通過微博公眾號發佈公告,對其中的10正式提起公訴。對其餘兩名未成年嫌疑人廖子文和黃臨福,將擇日舉行不公開聽證,“並依法作出決定”。

其中,鄧棨然和喬映瑜被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等8人涉嫌“偷越邊境罪”。

上述12名被關押在深圳的港人年齡在16至30多歲之間,他們曾經參與去年的反送中運動,其中包括8月10日被香港警方拘捕,涉嫌觸犯港版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 12人(11男1女)8月23日被指懷疑搭快艇偷渡到台灣途中,在香港東南水域被中國廣東省海警截獲,送到深圳鹽田看守所扣押。

被拘押期間,部分家屬曾為他們聘請中國大陸律師,卻始終不獲安排會見。官方稱他們已從當局提供的律師名單內,各自選擇了2名委任律師,但仍有家屬不願接受,持續爭取會面。還有多名家屬委任律師遭官方約談要求退出案件。

多名12港人的家屬最近收到他們的信件,表示對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後悔,勸喻家屬不要搞事、不要接受傳媒訪問等。有香港人權組織表示,12港人的信件內容大致相同,懷疑是在當局威脅下書寫,預料12港人或會在官方安排下“被認罪”,認為這是中共慣常對待異見人士的手法。

12港人關注組星期三通過臉書主頁代表他們的家屬發表聲明,要求公開審訊、由家屬委託的律師辯護。 12港人家屬向深圳當局提出4項訴求,包括向家屬提供起訴書,以了解12人被控事由;由家屬委託律師面見及代表12港人,及參與其辯護過程;要求法院公開審訊此案;以及要求提早通知家屬有關審訊日期,並在毋須隔離14日的情況下,讓家屬入境深圳到法庭旁聽。

香港電台星期三報導,鄧棨然的弟弟接受該台訪問時說,深圳官方沒有通知家屬,官派律師也通常不會聯絡家屬。他的弟弟說,他不知道審訊日期,但如果情況許可,希望盡量能夠親自到深圳聽審,親眼看哥哥一眼。

據香港蘋果日報,協助12港人家屬的香港大律師兼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稱,按中國法律規定,庭審一般在兩至三個月內進行。不過,她同時指出,中國一向慣於在聖誕期間審理政治案件,因為聖誕假日期間開庭不會引起西方社會的集中關注。而即使是公開審理,中國也都會安排不少“自己人”到庭庭審,以“沒有位子”為由,阻礙家屬和其他媒體等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