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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要求初級偵訊 法庭定兩個月審期8月中展開


香港民眾於2019年在維多利亞公園參加支聯會主辦紀念八九六四民主運動被鎮壓30週年活動。 (2019年6月4日)
香港民眾於2019年在維多利亞公園參加支聯會主辦紀念八九六四民主運動被鎮壓30週年活動。 (2019年6月4日)

已經解散並且被香港當局剔除公司註冊的支聯會,以及3名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去年9月被控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星期二再提訊以交付高等法院審訊。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親自答辯,並要進行初級偵訊,法庭排期8月10日開始預計為期約兩個月。本案首被告已解散的支聯會,早前確定由破產管理署委託的大律師代表出庭,據了解,是香港首宗由破產管理署代表已清盤公司,面對刑事起訴的案件,有旁聽人士擔心”官派律師”會否影響審訊公正。

香港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要求初級偵訊 法庭定兩個月審期8月中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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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成立,爭取平反六四等五大綱領的全球最大型六四燭光悼念集會主辦單位 - 香港支聯會,去年8月底被警方國安處指控為”外國代理人”,9月初以《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支聯會”以及3名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案件去年9月10日首次提堂後,支聯會9月底宣佈自行解散。

破產管理署委託律師代表支聯會

案件去年10月28日再提訊時,處理本案的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關注案中首被告”支聯會”的法律地位。羅德泉表示,港府將支聯會由公司登記冊中剔除,加上支聯會已經自動解散,他形容情況相當罕見,有如被告人突然離世,認為控方應該釐清支聯會法律地位,以及是否仍然繼續控告支聯會等相關法律問題。

已經解散的香港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右一)、何俊仁(右二),被控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美國之音/湯惠芸)
已經解散的香港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右一)、何俊仁(右二),被控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美國之音/湯惠芸)

案件今年3月,確定由破產管理署委託、曾任8-18流水式集會案其中一名控方律師的大律師林芷瑩代表”支聯會”出庭,據了解,本案為香港首宗由破產管理署代表已清盤公司,面對刑事起訴的案件,香港法庭沒有類似的先例。

鄒幸彤要求初級偵訊排期8月中展開

案件星期二(5月31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以交付高等法院審訊。由於今次提訊臨近六四事件33周年,正在服刑的李卓人及何俊仁率先步入被告欄時,有旁聽人士高呼”平反六四、毋忘初心”的口號,鄒幸彤隨後步入被告欄時,高舉雙手高呼”毋忘六四、抗爭到底”的口號。保安人員要求眾人安靜。

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親自答辯,並要進行初級偵訊,由於控方提出大量證據,法庭排期初級偵訊8月10日開始至10月12日,預計為期約兩個月。

鄒幸彤被控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法庭排期8月10日開始預計為期約兩個月。 (美國之音/湯惠芸)
鄒幸彤被控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法庭排期8月10日開始預計為期約兩個月。 (美國之音/湯惠芸)

至於其餘3名被告,”支聯會”、李卓人,以及何俊仁押後6月24日作第4次提訊日。法官表示,當日鄒幸彤亦需要出席,以備法庭就”初級偵訊”作出指示。

旁聽市民憂官派律師影響公正審訊

近百名民主派人士及市民到法庭旁聽,聲援各被告。年約60歲化名B先生的香港市民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到法庭旁聽主要是想了解,由破產管理署委託代表”支聯會”的”官派律師”,會否影響審訊公正。

B先生說:"其中一個原因想看看這個”官派律師”,她怎樣代表”支聯會”,因為應該她以前是做主控的,現在好像身份調轉了,即是她會怎麼做呢﹖她是不是真的好像她剛剛在庭上這樣講,她會做一個”fair trial”(公正審訊)呢﹖"

B先生表示,他30多年來一直支持支聯會,當年六四事件發生之後,亦是他關心政治及社會問題的啟蒙,他認為跟他同年代的香港人無可能忘記六四事件。

B先生說:"可能當初(六四事件)可以當是一個啟蒙吧,即是那時候還是”小伙子”,可能還是懵懂無知、不知甚麼事那樣,但是突然間當年有(六四)這件事發生,我覺得是一個很震驚的事件,也是一個很深刻的經歷,因為雖然當時可能沒有現在這樣資訊流通,但是始終都是看到一些新聞的片段,當時真的很多新聞是現場直播那樣流出來,那些是不能騙人的,大家都是在看同一樣東西,只不過是你看完之後,你選擇鐵石心腸還是了解那件事,同情那些人而已。"}

今年六四事件33周年,亦是支聯會解散後的首個六四紀念日,B先生表示,他感到無奈,但是,他認為官方的打壓不會壓制到人心,他當日一定會用自己的方式悼念六四死難者。

B先生說:"很無奈,但是我覺得用一些”老套”一些的講法,可能都是”人心不死”,它(當局)壓到(市民)不去維園,但是不是真的壓到大家的人心呢﹖"

市民形容今年六四香港”無蠟燭之地”

到法庭旁聽、現年60歲的香港市民Lily接受美國之音訪問形容,今年沒有支聯會的六四33周年紀念日,香港是”無蠟燭之地”,即是當日連點起蠟光都可能犯法,不過,她認為官方的打壓可能會造成反效果,相信很多香港人的心中仍然有蠟光。

有香港市民形容今年香港是”無蠟燭之地”,連點起蠟光都可能犯法。 (美國之音/湯惠芸)
有香港市民形容今年香港是”無蠟燭之地”,連點起蠟光都可能犯法。 (美國之音/湯惠芸)

Lily說:”無蠟燭之地”吧,即是說你連點支蠟燭都不可以,其實這個不是等如令到人們是不記得、會忘記(六四)的,你(當局)愈是壓制,大家的心裡面愈記得吧,因為會不斷提醒我們會記著嘛,只不過我們不能夠聚在一個地方,但是都會分散不同的地方,都會去記著這個傷痛,以及記著這些事件,令我們更加會加深,相信(六四)那一日大家都會心目中一定有那支蠟燭在那裡,只不過在不同的地方出現。"

稱官方委託律師代表支聯會”匪夷所思”

Lily形容由官方的破產管理署委託律師,在刑事案代表一間已經清盤的公司”支聯會”出庭,是前所未有亦是匪夷所思,質疑為何法庭不接受支聯會前董事代表出庭。

Lily說:"我不懂很多的法律,但是這個一定會是先例,破產管理署為甚麼會代表一間破了產(被清盤)的公司去接受應訊、是刑事(案件),這個我不懂法例的,我都覺得很”新鮮”吧,而且其實不是官方去審官方,而是官方是會承認自己的不是,或者是認罪然後向官方法做報告,這個是奇怪、匪夷所思,而且這個是不公平的,有它們(支聯會)的董事在這裡,為甚麼(法庭)不接受他們去做應訊呢﹖"

對於支聯會3名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Lily認為,他們是為香港人坐牢。

Lily說:"其實這30年來,我想很多的香港人都會有參與過(六四)燭光集會以及遊行的,亦都是當時破了紀錄的最大型的遊行,其實他們(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是在幫我們香港人去坐牢,因為我們都有參與過、這麼多年來都有參與過、有悼念過,而他們幾個就是在幫我們去坐牢、去承受這些苦難。"

鄒幸彤司法覆核要求解除報道限制

本案其中一名被告鄒幸彤提出的“初級偵訊”,是在裁判法院進行的程序,由辯方提出,用以讓法庭裁決控方是否有足夠表面證據將案件轉介高院審訊。該程序只會裁定證據是否足夠作轉介,不會就罪名是否成立作裁決。

由於“初級偵訊”屬於交付程序,按香港法例規定需要閉門進行,而且除非法庭解除限制,否則傳媒不可以報道內容。

鄒幸彤星期一(5月30日)入稟高等法院,就處理本案的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年4月拒絕她要求解除《裁判官條例》第87A條報道限制的決定,申請司法覆核,目前正等待結果。

鄒幸彤一方在入稟狀強調,”公開”是”公平審訊”的重要元素,但現時卻以公平審訊為名,侵害被告獲公平審訊的權利。由於案件正進行交付程序,將繼續限制傳媒報道,希望法庭批准盡快召開聆訊處理她提出的司法覆核。

學者指法庭聆訊不公開或造成不公

香港民意研究所前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被控國安法的被告大部份不能保釋,但是提訊的程序冗長,而有關的法庭聆訊內容得不到公開報道,他質疑對被還柙的被告可能造成不公。

鍾劍華說:"被告人就在未有定罪之前,就被相關的檢控部門長時間扣押,而有關(法庭提訊)資訊就得不到公開曝露,其實老實講控方可以堆切大量的所謂證據,這些證據可能很大部份到頭來都是無效、作用不大的,但是你(當局)就令到就算讓你(傳媒)報道,都不知道選些甚麼報道了,更不讓你報道,你公眾更加難知道那個實情了,其實這些都是透過法律程序,去針對那些被告人,製造更加明顯的所謂、用司法制度以及司法程序來製造更加明顯的法律不公。"

對於官方的破產管理署委託律師代表首被告”支聯會”,鍾劍華表示,等如由檢控一方代表被告,形容做法荒謬。

鍾劍華說:"政府屬下一個部門走去代表”支聯會”,你可想而知整個做法是很荒謬的,即是基本上你就由檢控你那個人代表你,即是從表面上看都不可能有司法公正的,這個代表”支聯會”的破產管理署,以至它委派的那個律師,就算我們沒有證據說它是接受了政府的某些任務以及指示,即是一些指示,但是它的身份已經令到它們在法庭上的角色,以至它應該作為被告人的代理人,這個所謂身份已經完全是很難確立,所以其實是整個做法本身很荒謬,我覺得亦都事實上是對司法公正的一種很大的諷刺。"

支聯會不交資料案7月中開審

本案首被告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簡稱支聯會);第二被告李卓人(64歲);第三被告何俊仁(69歲),以及第四被告鄒幸彤(36歲),各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及23條,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另外,香港警方國安處2021年8月指稱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向鄒幸彤等7名常委索取資料不果,鄒幸彤等5人被控《港區國安法》下”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預定7月13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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