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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法官裁定串謀煽動罪無逾時檢控 押後1月2日續審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國安案12月22日踏入第三日審訊,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外繼續有大批穿上戰術背心的軍裝警員駐守。(美國之音 湯惠芸)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國安案12月22日踏入第三日審訊,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外繼續有大批穿上戰術背心的軍裝警員駐守。(美國之音 湯惠芸)
黎智英案法官裁定串謀煽動罪無逾時檢控 押後1月2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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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港版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控辯雙方日前爭議“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是否超過為期半年的檢控時限,法庭無權審理。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星期五裁定,控方沒有超出檢控期限,批准控方繼續控告有關罪名,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日續審,預料控方將會讀出開案陳詞。有學者表示,法官的裁決採納偏向有利控方的觀點,認為黎智英決定不認罪去承擔一個漫長的國安法審訊,可能是犧牲自己進行司法抗爭,讓全香港以致全世界清楚看到,香港國安法審訊當中的司法爭議。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左)以及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紐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美國之音 湯惠芸)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左)以及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紐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美國之音 湯惠芸)

法官裁定串謀煽動罪無逾時檢控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星期一開庭時提出爭議,指控方的首項控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檢控,超過為期半年的檢控時限,認為法庭無權審理。彭耀鴻強調,有關控罪與新聞自由相關,認為任何法律上對於被告權利的保障,包括檢控時限等法律觀點,必須得到法庭較寬鬆、對被告較有利的詮釋。

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回應表示,黎智英涉及的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在兩年間持續發布至少169份煽動刊物,可被視為共同犯罪的活動,因此檢控時限應該由串謀行動結束當天,即是2021年6月24日起計算,而不是被告所指的2019年4月1日,首次犯法當日起計算,因此檢控沒有超過6個月的時限。

本案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不設陪審團。3名法官星期二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押後到星期五裁決,認為控方沒有超出檢控期限,批准控方繼續控告有關罪名,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日續審,預料控方將會讀出開案陳詞。

採納控方推算檢控時限

判詞表示,本案的煽動罪是“串謀”控罪,被告被指持續犯案,因此相關檢控時限應該由控方指稱串謀的最後日期,即是2021年6月24日才開始計算。

根據判詞,當控方於2021年12月13日去信法院表示有意加控相關罪行,而法院在翌日(2021年12月14日)收到新控罪書以及律政司司長同意檢控書等文件時,該項煽動罪的檢控已經“開始進行”,所以較半年時限屆滿之日、即是同年12月24日更早。法庭認為檢控並未喪失時效,有司法管轄權審理串謀煽動罪。

就辯方爭議控罪條文所指的“開始進行”檢控,應以黎智英被帶上庭一刻為準,即是2021年12月28日,也就是已經超過半年檢控時限4日,法庭拒絕採納,認為根據《裁判官條例》,提出告發(an information laid)的定義是控告(charge),包括“載有或包含有指稱已犯罪行的陳述,以及為提供有關該項罪行性質的合理資料的所需詳情”。因此控方去信法庭提出起訴及提交相關附件,毫無疑問已符合條例所指“提出告發”、“檢控已開始”。

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內都有不少軍裝警員駐守。(美國之音 湯惠芸)
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內都有不少軍裝警員駐守。(美國之音 湯惠芸)

學者指或預示黎智英可能被重判

《港版國安法》實施後第一宗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的案件,首被告現年76歲的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否認控罪。由被控告到星期一(12月18日) )在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開審,擾攘3年,期間黎智英已被監禁3年,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政治學獨立學者、時事評論員黃偉國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本案的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的裁決,採納偏向有利控方的觀點,他認為是意料中事。

黃偉國說:將整個審判程序上面好像跟足所謂司法程序,但是實際上在司法處理過程裡面,是用偏向或者叫做偏坦,有利政府、有利控方那一邊去做,所以我覺得對今日(12月22日)國安法官這個做法,是絕對不是意外的。

黃偉國分析,黎智英國安案受到國際社會高度關注,他認為從星期五的裁決可以預示,黎智英有可能被重判以收“殺雞儆猴”的作用。

黃偉國說:其實最重要就是務求黎智英要判重刑,或者甚至是能夠產生一個“殺雞儆猴”的作用,所以至於法治、或者對香港經濟影響那些,是完全不理的了。

自我犧牲的司法抗爭讓世界看清國安法審訊

黃偉國認為,黎智英決定不認罪去承擔一個漫長的國安法審訊,可能是犧牲自己進行司法抗爭,讓全香港以致全世界清楚看到,香港國安法審訊當中的司法爭議。

黃偉國說:就算是一個可能最終沒有結果的司法程序,其實我相信黎智英是在進行一個“司法抗爭”,換句話來講就是透過反映整個審訊的荒謬,透過反映整個審訊是正正作為一種撕毀香港法治的一個重要的事件,去告訴世界、告訴香港人,你香港有國安法香港是沒有法治、也都沒有一國兩制,無論是黎智英或者任何一個香港人,或者所有投資者,不會因為說你的政治立場有多前有多後,你有機會會接受同樣的遭遇、同樣的待遇。

黎智英國安案第三日審訊,約有數十名市民在法院大樓排隊輪候旁聽席。(美國之音 湯惠芸)
黎智英國安案第三日審訊,約有數十名市民在法院大樓排隊輪候旁聽席。(美國之音 湯惠芸)

外籍女士寒風中排首位冀關注國安法審訊

星期五(12月22日)本案踏入第3日審訊,而且正值冬至,香港市區早上錄得低於攝氏10度的入冬以來最寒冷紀錄。法院大樓內外繼續有大批穿著戰算背心的軍裝警員駐守,數十名市民冒著寒風在法院大樓排隊輪候旁聽席。

排第一位、年約40多歲來自德國的Maria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她大約兩年前到香港工作,在一間大學擔任職員,她認為當時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到香港工作,親身了解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經歷的巨大變化。

Maria表示,她到香港工作之前有聽過《蘋果日報》,今次是她第一次到法庭旁聽,希望了解為何《蘋果日報》成為國安法實施後,第一家被迫停運的傳媒,她也希望觀察國安法案件審訊的情況,認為市民到法庭旁聽國安法案件也是一種很重要的表態。

Maria說:這是我第一次到法庭旁聽,我一直都很想來,也知道有很多國安法審訊在這裡(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人們對這些案件的關注是非常重要,我很驚訝今天來的人不多,我們知道天氣是很寒冷,但是人們對案件表達關注和觀察法庭的審訊也是非常重要。

黎智英國安案審訊第三日 社運人士王婆婆在法庭外示威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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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婆婆關注黎智英獄中待遇不好過

現年67歲的社運人士王婆婆星期五早上再次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外示威,支持黎智英。王婆婆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天氣寒冷也要來聲援黎智英,因為她也曾經因為社運案件被判入獄,知道黎智英在監獄的日子並不好過。

王婆婆又表示,星期五的審訊相當重要,因為法官會裁決控方是否可以繼續控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王婆婆說:因為黎生(黎智英)很辛苦的,他比我大差不多10年,都仍然這麼冷的天氣還是要(穿)著一對拖鞋,在監獄那裡沒鞋穿的,對啊,怎麼樣都要來“撐”他,今日都很重要啊,因為法官會決定(那)條罪(串謀發佈煽動刊物)是否可以繼續審,因為有些東西要由法官去決定,那個(檢控)時限(6個月)的問題。

慨嘆法院示威區愈搬愈遠證自由度收緊

王婆婆表示,黎智英國安案星期一開審的時候,她首次被安排到一個遠離法庭的示威區,她估計警方將會再以保安為理由,稍後會安排另一個距離法庭更遠的示威區,王婆婆慨嘆,法庭示威區愈搬愈遠,也反映香港的言論、表達自由愈來愈收緊,她認為是相當悲哀。

王婆婆說:(示威區)很遠啊,遲一些可能更遠啊﹗我叫(口號)都沒有人聽到吧,有時(候)都覺得很悲哀,示威區以前在法院大樓裡面的,後來就不讓我進去了,這樣(安排)在(法院大樓)外面,都好一些吧在門口那裡,但是現在還要(距)離到這麼遠、在這裡(示威)。

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駐守的警員牽著的警犬都穿上防刺的裝備。 (美國之音 湯惠芸)
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駐守的警員牽著的警犬都穿上防刺的裝備。 (美國之音 湯惠芸)

記者問:(警方)有甚麼理由安排到這麼遠(示威)﹖或者要再遠一些呢﹖

王婆婆說:他們(警方)說保安理由,但是我估(計)他們是保安理由,但是我一個婆婆而已,一個婆婆示威,拿的又不是些甚麼,一枝(英國)旗而已。

王婆婆又表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以國安法被檢控後被迫停運,反映當局不想讓市民知道太多真相,她認為新聞自由被限制也會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王婆婆說:主要我相信政府不想讓太多真相給市民知(道),這個“真相權”我們一定要拿回來,如果繼續這樣打壓傳媒,香港是不成啊,影響了整個金融中心那個地位、一定的,人家沒信心、再沒信心來到投資在香港,因為甚麼都不清不楚,你不可以胡亂掉錢下去(投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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