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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遊行遭禁 香港保安局警告市民勿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2018年的 香港七一遊行
2018年的 香港七一遊行

香港保安局星期三(6月30日)十分罕見地發表聲明,呼籲市民在7月1日不要參與、組織、宣傳或公佈任何未經批准的集結。聲明特別提醒民眾注意,警方已經反對及禁止7月1日的相關公眾集會和遊行。

今年7月1日對港府和北京都是一個敏感的日子,既是香港主權移交24週年,又是中共建黨百年大慶,還是港版國安法實施一週年。在國安法的肅殺之下,幾十位泛民主派的主要人物或遭到指控和逮捕,或被迫逃亡海外。香港唯一一家聲張民主的報紙蘋果日報也因當局以國安法逮捕其高管、凍結其資金而被迫停刊。

自2003年起,香港泛民主派每年都會以民間人權陣線名義申請、組織、發起7.1遊行。數以萬計的港人通常會在銅鑼灣的維多利亞公園集結,然後遊行前往中環或位於西環的中聯辦,沿途表達各種政治訴求,包括要求結束中共一黨專制。

去年7月1日,國安法剛剛實施,警方首次以疫情期間禁止群聚為由,拒絕遊行申請。但是成千上萬的民眾不顧禁令仍然走上街頭,抗議當日剛剛生效的港版國安法。

歷年來組織遊行的民間人權陣線因港府打壓,主要人員被逮捕,本月早些時候宣布首次放棄主辦7月1日的遊行。民間人權陣線給出的停辦理由是“行政困難和香港政治環境的變化”。

泛民主派的社會民主連線隨即接手,上星期向警方提出7月1日舉辦例行性遊行的申請,“希望堅守民間社會、抵抗政治打壓、釋放所有政治犯”。但是這一申請在星期一(6月28日)遭到警方拒絕。社民連提出的申訴也遭受官方操控的上訴委員會的駁回。

香港保安局發言人星期三表示,警方已禁止7月1日在港島舉行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也維持警方的決定。有關活動屬於未經批准的集結,任何人不得參與、組織、宣傳或公佈任何未經批准的集結。

發言人引述“公安條例”的規定指出,參與或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最高可處監禁5年;而宣傳或公佈未經批准的集結,最高可處監禁12個月。此外,遊行集會有可能違反防疫“限聚令”,最高也可處監禁6個月。

不過泛民組織職工盟表示,他們仍計劃7月1日在港島及九龍擺設街站,以表達反對當局“政治打壓”、並要求釋放“政治犯”的訴求。

香港保安局發言人聲稱,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社會暴力罪行銳減,但“本土恐怖主義的風險仍在”,因此市民不能“掉以輕心”。發言人在談到7月1日可能出現所謂“危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行為”,強調警方會做出適當部署,“果斷執法”,並依法“嚴肅處理”。發言人特別呼籲香港市民不要“以身試法”。

網媒“香港01”和台灣中央社報道說,雖然7月1日的遊行未獲批准,上訴也被駁回,香港政府和警方仍然極為重視7月1日的保安和戒備,希望做到萬無一失、滴水不漏。

據報道,警方在7月1日當天,將動員超過一萬名警力做全天的戒備。此外,如果警方發現有人在網上號召民眾前往維多利亞公園聚集,也不排除像今年6月4日當天一樣,乾脆封鎖整個公園。

香港政府在拒絕民眾的遊行申請的同時,自己卻7月1日早晨將在灣仔金紫荊廣場舉行慶祝香港回歸的升旗典禮,隨後還將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辦慶祝酒會。據港媒報道,為了讓這些慶祝活動順利舉行,警方當天還將出動水砲車和裝甲車在灣仔一帶戒備,連反恐特勤隊都將加入巡邏。

此外,在7.1臨近、港府草木皆兵的敏感時刻,香港警方星期二(6月29日)宣布逮捕兩名男子,稱在他們住處搜獲爆炸品和自製槍械。警方表示,相信有人計劃7月1日發動恐怖襲擊,而作案動機則是“反送中”活動的延續。

代表天水連線、守護大嶼聯盟和社民連三個民間組織申請遊行的香港大律師鄒幸彤接受彭博社(Bloomberg)訪問時指出,“儘管有新冠疫情,全世界每天都有有抗議遊行,但是這次新冠疫情爆發以來,香港警方尚未批准一個遊行申請”。

彭博社報道表示,遊行申請遭拒是北京在香港強推國安法一年後香港發生巨大變化的最新一幕。國安法實施後,100多異議人士被捕,反對黨被迫解散,連香港最受歡迎的蘋果日報也被迫停刊。

另據最新消息,幾十年來一直主辦六四燭光紀念集會的香港支聯會6月30日晚發布新聞稿,要求警方立即釋放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大律師。

聲明表示,七一前夕,鄒幸彤突然被撤銷“六四”案的保釋,被警方拘留在新界南警署。

儘管警方以疫情唯有禁止2020年6月4日的燭光集會,但仍有大批市民自願前往紀念。新聞稿表示,隨後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及7名支聯會常委(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麥海華、趙恩來、梁錦威和梁國華)、3名時任支聯會常委(張文光、梁耀忠、尹兆堅)、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以及14名民主人士(郭永健、陳皓桓、胡志偉、楊森、朱凱迪、梁國雄、何秀蘭、梁凱晴、岑敖暉、何桂藍、袁嘉蔚、黃之鋒、羅冠聰和張崑陽)共26人,分別被票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

今年“六四”前夕,警方以違反《公安條例》為由,指鄒幸彤和他人涉嫌透過社交媒體帳號,在不同網上平台繼續宣傳及呼籲市民參與相關公眾活動,宣傳“六四”非法集結,將他們拘捕。 2人後獲保釋,鄒幸彤原定在7月5日晚上8時回警署報到。但周三晚突遭撤銷保釋,被拘捕。

支聯會重申,香港市民在《基本法》保障下有集會和遊行權利,有悼念“六四”的權利和自由,要求立即釋放及撤銷所有因為悼念“六四”被捕和被檢控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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