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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通過入境修訂條例 出入境自由化為烏有?


資料照:香港立法會會議廳
資料照:香港立法會會議廳
香港通過入境修訂條例 出入境自由化為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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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星期三(4月28日)通過了《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活動人士擔心法案將賦予當局權力,阻止香港居民和其他人自由進出香港。

香港《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在星期三的立法會會議上恢復二讀,隨即在同一天三讀通過。法案將於8月1日正式生效。

法案中的一些條文引起了爭議,其中包括要求航空機組“預先通報旅客資料系統”,以及保安局局長可訂立規例,賦權(入境處)處長就某運輸工具可或不可載運某乘客或乘組人員發出指示等。

路透社報道說,香港大律師公會(HKBA)2月表示,法案賦予入境處處長“一種明顯不受約束的權力,以阻止香港居民和其他人離開香港”。

香港大律師公會還說,法案沒有解釋為什麼需要這樣一種權力,沒有解釋如何使用這種權力,沒有對旅行禁令的期限作出任何限制,更沒有提供任何防止濫用的保障措施。

律師韋智達(Michael Vidler)對路透社表示:“令人擔憂的是,政府在匆忙推動這項法案時,選擇忽視已經提出合理關切的民間社會團體。”

據香港電台(RTHK)報道,投票反對通過《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的“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認為,如果政府要禁止市民出境,可以利用不同方法,例如扣押市民資產或指控市民欠交罰款,毋須修例,希望政府澄清。

香港2019年爆發了大規模的民主抗議活動,抗議者向當局提出了撤回逃犯條例修訂、立即實行立法會及特首雙普選等“五大訴求”。抗議活動遭到了香港當局的鎮壓。

此後,北京於去年6月頒布了港版《國家安全法》,禁止任何顛覆、分裂國家的行為。自港版《國家安全法》實施以來,中國不斷加強對香港的控制,越來越多的活動人士和政界人士不得不離開香港,流亡海外。

香港保安局日前在一份聲明中說,“有團體近日對條例草案下賦權保安局局長就運輸工具提供乘客資料訂立規例的條文,故意曲解為限制香港居民的出入境自由”,此舉是在透過情緒化和敵對的言辭,嘗試散播謠言,蠱惑人心,製造社會矛盾。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新修訂只是針對出發前往香港的航機,是為從源頭堵截“假難民”。

據自由亞洲電台(RFA)報道,工會聯合陣線、民間人權陣線及支聯會在法案通過後會見了媒體。倡導民主的組織香港支聯會(Hong Kong Alliance)副主席鄒幸彤認為,當局有權立更多附屬法例,需要民間繼續監督,而即使條例只限制入境,都解決不了港人的憂慮。

鄒幸彤說:“就算剛剛說只是限制入境,香港人出去讀書、升學、工作,回不來怎麼辦?只限制入境也解決不了這個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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