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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議員:應讓蔡英文訪美而非只是過境


台灣總統蔡英文 (資料圖片)
台灣總統蔡英文 (資料圖片)
美國議員:應讓蔡英文訪美而非只是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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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總統蔡英文星期六出訪南太平洋3個邦交島國馬紹爾群島、吐瓦魯及所羅門群島,中國政府在蔡英文出發前一天說,已就蔡英文過境一事向華盛頓提出嚴正交涉,要求美國不要讓蔡英文過境夏威夷和關島。

美國國務院東亞事務局發言人葛瑞絲‧崔說,美國依據長期慣例,在安全與便利的原則下同意蔡英文過境,蔡英文是“以私人和非官方身份”過境,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不變。

台灣政府也對美國“依據舒適、安全、便利與尊嚴的原則”安排蔡總統過境表示感謝。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星期五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提出反對。不過美國國會議員說,美國不但不應限制台灣領導人訪美,反而應該加強與台灣的外交關係。

在眾議院眾提出《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的眾議員夏伯特(Steve Chabot),星期三在《國會山》(The Hill)發表文章,呼籲美國政府“採取措施加強美國與台灣的外交關係”。

夏伯特說,今年初蔡英文總統出訪中美洲國家,受到當地政府領導人和官員的熱烈歡迎,但她經過休士頓和三藩市時,卻是以私人而非國家領導人身份過境,許多人不免要問,為什麼會這樣?一個簡單的答案是:幾十年來美國國務院的政策是禁止美台高層官員互訪,而“採取這種政策的原因是國務院不想冒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因它拒絕台灣的主權主張,並宣稱台灣是中國領土。”

夏伯特指出,過去37年來台灣高層官員被禁止到華盛頓與美國政府官員進行直接的外交接觸,但在《台灣關係法》之下美國有責任與義務協助台灣安全防衛,限制美國總統、副總統、國務卿、國防部長與他們的台灣對口官員進行面對面接觸的做法“簡直是荒謬”,美國應該改變這種過時的政策,與民主盟友台灣之間進行直接對話,而不是“讓中國來決定美國的外交政策”,這也是《台灣旅行法》的目的。

多年來,美國對台灣領導人過境一事,都是以安全、舒適、便利為原則,不過在實務上對於過境地點、活動安排、是否公開等,都有寬鬆不同的安排,這次蔡英文過境正是在美國總統川普出訪亞洲之際,兩人在川普上任前又歷史性的通過電話,因此在蔡英文行程確定前甚至引發川、蔡是否有可能會面的猜測。

前美國國會研究處(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亞太安全研究員簡淑賢(Shirley Kan)說,蔡英文的過境再一次凸顯了美國政府對於如何與民主夥伴台灣接觸的政策問題,也是《台灣旅行法》所涉及的部分:是否允許台灣高層官員訪問,是否允許他們與美國政府官員會面,是否允許他們和美國官員通電話,例如去年12月蔡英文與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的通話。

簡淑賢星期五在英文《台北時報》發表的文章裡說,蔡英文的過境待遇其實已經變得更像是訪問,這是從1994年李登輝總統在夏威夷過境受到冷遇,1995年國會全力支持讓李登輝訪美後,美國開始讓陳水扁、馬英九及蔡英文多次以過境方式,在美國不同城市與國會議員見面進行直接接觸而演變至今的結果。

簡淑賢也認為,從台灣和美國接觸的歷史層面來看,火奴魯魯是最適合蔡英文過境的地點,因為創立中華民國的孫逸仙年輕時曾在這裡求學,台灣政府辦公室至今仍懸掛他的照片。

美國國會許多議員都認為,美國政府不應該限制包括台灣總統在內的高層官員訪問美國,這種做法對於民主選舉產生的領導人是一種羞辱,美國應該改變這種自我設限的政策,因此參議院、眾議院都有議員提出法案,要求美國行政部門解除對台灣高層領導人訪美的禁令,相關法案正在國會審議過程中,眾議院版本已經在10月12日通過外委會表決。

《台灣旅行法》要求全面開放美台各層級官員互訪交流,包括5個目前仍不被允許踏入華盛頓一步的台灣高層領導人: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國防部長、外交部長。

除了台灣旅行法外,美國參議員加德納和參議員科頓7月時也提出“台灣安全法”(Taiwan Security Act),支持美台高級防務官員交流互訪。

這些支持美台加強關係的法案受到中國的反對,中國駐美大使館為阻止法案通過,8月還在給相關法案的委員會領導層信中要求國會不要通過這些法案。

針對蔡英文過境夏威夷和關島一事,中國政府也向美國提出所稱的“嚴正交涉”。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星期五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不指其名地說,“她(蔡英文)所謂‘過境’的真實目的不言自明”,希望美國遵守一個中國政策及3個美中聯合公報原則,“不允許其‘過境’,不向‘台獨’勢力發出任何錯誤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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