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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驅逐兩名陸籍記者 無國界記者組織:反制極權無損新聞自由


台灣驅逐兩名陸籍記者 無國界記者組織:反制極權無損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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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駐點採訪的兩名中國籍“東南衛視”記者艾珂竹和盧薔因在台北設立演播室並製作、主持政論節目,經台灣文化部認定與申請入台許可的新聞採訪工作範圍不符、而被處以違規,並同步廢止記者證和入境許可,且限期於週五(7月3日)前出境。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導,兩名記者已於週五中午前搭機離開台灣。搭機前,兩人表示“接到通知很突然”,而且只有48小時的時間可以處理後續事宜“太倉促”,他們還說,不清楚到底是哪些作法違規,畢竟東南衛視駐點台灣已有12年之久。
據台灣文化部表示,台灣共開放10家陸媒記者在台駐點採訪,其中東南衛視共有5名記者在台駐點採訪,被取消記者證的艾姓和盧姓兩名記者違反的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台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規定。

台灣驅逐違規陸媒記者

至於其他陸媒包括央視、海峽衛視也有向台灣媒體租用攝影棚錄製節目之相關事情,台灣主管機關包括文化部表示已收到投訴,正在查處中,也會依相關法規、持一致標準認定。

由於中國並不允許台灣電視台在中國製播新聞或政論節目,因此,基於對等原則,在台駐點之中國籍記者也須符合許可範圍,只能採訪和播報新聞。

資料照“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
資料照“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

針對東南衛視記者被驅逐一事,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週五對記者表示:“台灣是自由開放的國家,歡迎各國的記者來採訪;但如果工作項目跟原申請內容不符合,我們國家有相關法令限制,這兩個記者期限到了,我們沒有給他延長,也是剛好而已。”

但台灣對陸籍記者的驅離隨即引來國台辦的強烈反應。

據新華社報導,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抨擊民進黨政府對陸籍駐點記者的“正常新聞報導活動進行蠻橫無理打壓,暴露了他們(台灣對)所謂新聞自由的虛偽性。”

她說:“一段時間以來,民進黨當局以各種手段限制和阻撓兩岸交流合作,現在又將矛頭對準大陸媒體在台灣的正常新聞報導,嚴重干擾了大陸媒體駐點採訪、嚴重損害了大陸記者的正當權益。我們正告民進黨當局,立即停止無理做法,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由民進黨當局承擔。”

無國界記者組織:反制中國外宣

無國界記者組織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 (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無國界記者組織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 (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然而,對於台灣驅離陸籍記者,無國界記者組織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Cédric Alviani)並不認為台灣的做法違背新聞自由。
他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這不是從新聞自由出發的決定,這是(台灣)民主體制應對(中國)政府宣傳工作必需採取的反制。”

艾瑋昂說,台灣是一個民主社會,對媒體“開放且透明”,但中國是個極權政府,大部分媒體都受黨國控制、且為中共喉舌,極權中國不惜以任何手段在破壞台灣、乃至於全世界的民主體制。

他說,因為陸媒是中共的代理人,不具獨立性、也未客觀報導,所以,白宮也好、台灣也好,近期對陸媒的諸多限制是“合理的”。但相反地,中國對包括紐約時報和華爾街日報記者的驅離則是危害新聞自由、不合理,因為,這些媒體都是獨立的商業媒體,跟美國政府沒有關係、也不是政府的喉舌。

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羅世宏也對美國之音表示,他不會負面看待台灣政府對中國籍記者的開罰,畢竟這是屬於官方的行政裁量權,因為,如果台灣記者利用陸媒的設施來違規製作節目、內容又都對中國不友善,他相信,中國當局也必然採取類似的驅離舉措。

不過,他認為,此事反應兩岸關係的惡化,如果兩岸互動良好,台灣也大可不必做出任何此類反制,也就說,台灣之所以反制,部分反應出的是兩岸雙方越來越敵對、互動也越趨對立的大環境,羅教授不認為,這是好的發展方向,相反地,他認為,兩岸應該相互採取更多開放、而非互相限制的措施,會是比較良性的發展。

不過,他也不諱言地指出,兩岸媒體本質的不同,很難平等對待,他表示,廣義而言,中國媒體是中國政府情報蒐集的一環,也就是說,中國媒體和政府常是一體的,不僅受到許多政治限制,甚至還負有政治任務,對台灣的報導也多帶有單一的政治預設框架,常常有失客觀和中立。

作為東南衛視記者,艾珂竹在其微博帳號就完全不避諱地唱和:“當兩岸關係陷入僵局,我們仍然致敬為祖國統一不懈努力的人們。”也就是說,陸媒對台的報導不僅偏頗,也多是只反應台灣極少數統派的看法,而非台灣的客觀現況和全貌。

相較於中國,羅教授說,台灣的媒體較獨立於政府之外自主運作,雖然也都帶有各自的立場,但相對的媒體環境較多元,對中國的報導褒貶兼具、友善和批判者也都有,相對均衡、也不會有政治預設的框架。

港版國安法引發寒蟬效應

港府在香港街頭張貼的宣傳港版國安法的標語
港府在香港街頭張貼的宣傳港版國安法的標語

另外,對中共在香港祭出國安法可能對全球新聞工作者、尤其是台灣記者所引發的寒蟬效應和因言入罪的前景,羅教授和無國界記者組織的艾瑋昂皆表示憂慮。


羅世宏說,這叫“口袋罪”,凡是全世界的人、無論你所處的地點、、國籍和身份,只要針對香港議題的評論違反國安法之處,隨時都有被法辦的風險。

例如,港府已經明言,香港反送中運動中“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有分裂國家之虞,這似乎代表著未來任何人若使用、談論、報導此口號,都可能在中國、香港境內或者與中國有引渡合作的國家,遭到中國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來追捕、起訴和入罪。

羅世宏說,被中國判處5年、仍在服刑的台灣人李明哲就是最好的前車之鑑。

他說:“其實,跟中共沒有什麼道理好講,這些都是它可以運用的手段…不管記者或一般身份的人都特別危險,所以,(現在開始),沒必要都不要去(中國)。 ”

國安法確實已引起嚴重的寒蟬效應,不過,羅教授也呼籲,在自由世界的人們,不需要因此而自我受限或自我言論審查。

無國界記者組織的艾瑋昂也說,國安法“是個大陷阱”,因為,中國政府可以恣意妄行,不論國籍、人是否在中國境內,都可以治罪,而且最高可處終身監禁,若情節嚴重者還會被送往中國受審,最高可處死刑。

他說:“這部張牙舞爪的法律有許多自由詮釋的空間,讓中國政府不但能以看似合法的方式騷擾、懲罰在港記者,還能以牢獄之災恐嚇、威脅國外的新聞評論人。”

他更抨擊國安法嚴重違反中國憲法,因為中國憲法明定對言論自由和人權的尊重,但國安法和中國當局現行的許多做法,根本就違憲,也違反中國對外所簽訂之各項攸關人權的國際條約和聲明。

中國扼殺新聞自由

透過新聞稿,無國界記者組織重申並“呼籲全球民主國家盡其所能迫使北京撤銷港區國安法…立即採取行動,阻止中國政府扼殺香港新聞自由並打造其追求的'世界傳媒新秩序' 。”

無國界記者組織表示,基於國安法的規範,先前在港的若干新聞事件若再發生,都難逃這部嚴刑峻法的治罪。例如,《頭條新聞》為香港電台(RTHK)諷刺時事的電視節目,先前因嘲諷港警而遭下檔;若依剛通過的國安法,該節目的主持人可能因“顛覆國家政權”罪遭起訴。另外,2018年香港外國記者俱樂部邀請港獨人士演講,時任英國《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馬凱(Victor Mallet)因擔任主持人事後遭驅逐出境;若依國安法,馬凱可能就會被控提倡“分裂國家”。而立場新聞記者馬啟聰及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委會記者黃家豪因去年紀錄示威者闖入立法會現場、已遭港府控以暴動罪;若依現行的國安法,兩人則可能被控“恐怖活動”罪。

據無國界記者組織的統計,目前有114名中國公民記者和捍衛新聞自由人士在中國坐牢,其中大多是因類似的顛覆國家政權或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被捕或遭判刑而入獄。

另外,據無國界記者組織的調查,香港過去曾是新聞自由的堡壘,2002年在國界記者組織首次發表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報告時名列第18,如今下滑到第80名。中國的新聞自由指數則持續排行落後,現於18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行第17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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