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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宗國安法案被告判囚9年 市民指判刑過重或激起民憤


香港首名被裁定觸犯國安法的港人星期五被判9年刑期。
香港首名被裁定觸犯國安法的港人星期五被判9年刑期。
香港首宗國安法案被告判囚9年 市民指判刑過重或激起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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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名被裁定觸犯國安法的港人星期五被判9年刑期,三名指定法官不接納所有求情因素,指24歲的被告唐英傑經過計算,故意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旗幟的電單車(摩托車)撞倒3名警員。被告將會就刑期及定罪上訴。有市民批評判刑過重,不認為有阻嚇作用,或激起民憤。

案發時23歲的被告唐英傑,去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23週年及國安法實施第一日,駕駛插有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越過3道警方防線撞向警員,導致3名警員受傷,唐英傑當場被警方拘捕,至今還柙超過一年。

律政司其後以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中國)”,以及”恐怖活動”兩項罪名起訴唐英傑,案件今年6月底在高等法院經歷15日不設陪審團的審訊後,負責審理案件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星期二(7月27日)裁定唐英傑煽動分裂及恐怖活動兩項罪名成立,押後星期四(7月29日)處理求情。

根據《港版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

法官案情嚴重兩罪合共判囚9

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聽取求情後,星期五(7月30日)下午判刑表示,被告特意挑選犯案的日期、時間、地點等,為展示旗幟設定背景,以吸引公眾注意。

法官表示,案發的2020年7月1日尤為重要,除了是一年一度慶祝香港主權移交中國的日子,亦是《港版國安法》實施的第一天。法官認為,當時有反華勢力大肆鼓吹”香港獨立”、”香港人自決”、”公投”等主張,並實施分裂中國以及破壞中國統一的行為。

法官表示,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量刑起點為監禁6年半,恐怖活動罪的量刑起點為監禁8年,而恐怖活動罪的8年刑期當中,其中2年半應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6年半監禁分期執行,其餘刑期同期執行,因此兩項罪名共判監禁9年。

有警長在高等法院門外,與要求重判唐英傑的親中人士商討示威安排。(美國之音 / 湯惠芸)
有警長在高等法院門外,與要求重判唐英傑的親中人士商討示威安排。(美國之音 / 湯惠芸)

法官表示,得知被告有悔意,但認為被告認罪才能表達最明顯悔意,並會獲得到應有的刑期扣減。不過,被告否認控罪,因此,不能以有悔意作求情理由。法官又表示,注意到被告除了曾經犯下輕微交通違規,屬於良好品格。但是本案兩項控罪情節嚴重,法官認為被告的良好品格亦不是求情理由。

辯方資深大律師郭兆銘較早前求情時表示,被告駕駛電單車展示旗幟,引來旁觀者拍手,並沒有確實參與策劃和實施分裂中國;而且被告只是鹵莽駕駛,有意避開警員,並非刻意攻擊警員,希望法庭考慮將煽動分裂國家與恐怖活動兩項控罪刑罰同期執行。

郭兆銘續稱,唐英傑本性不壞,中五畢業後曾任職餐廳侍應,有急救知識,曾經在示威現場替傷者急救,對於撞傷警員的行為唐英傑深感抱歉及後悔。辯方更呈上由唐英傑家人、朋友和前僱主撰寫的求情信,并提及其祖母早前患上癌症,或因本案不能見她最後一面,希望法庭判刑時盡量寬容。

有市民指判刑過重或激起民憤

由於本案是首宗國安法被定罪及判刑的案件,受到各界關注,有不同政見人士在法庭外聚集,有親中團體認為應該重判被告,亦有市民聲援被告。

香港國安法首宗案件7月30日判刑,大批不同政見人士聚集在高等法院門外。(美國之音/湯惠芸)
香港國安法首宗案件7月30日判刑,大批不同政見人士聚集在高等法院門外。(美國之音/湯惠芸)

到法庭旁聽的香港市民Chris表示,唐英傑的行為被控兩項國安法控罪不合理,判他監禁9年亦過重,不但不會起阻嚇作用,或更會激起民憤。

Chris說:"我覺得即是就我來講就不是阻嚇,這個是一個即是激起香港人那個憤怒的心的一個行為來的,我覺得是,即是以我來講我就不會覺得是阻嚇,我只會更加”嬲”(憤怒),即是作為香港人。"

警方不斷以防疫4人限聚令,驅趕法庭外聲援唐英傑的市民,但是親中團體成員却可以拉橫額及手持標語要求重判唐英傑,警方這種執法被質疑存在雙重標準。

有親中團體成員涉嫌違反限聚令,在高等法院外拉橫額、舉標語要求重判唐英傑,警方沒有阻止。 (美國之音 / 湯惠芸)
有親中團體成員涉嫌違反限聚令,在高等法院外拉橫額、舉標語要求重判唐英傑,警方沒有阻止。 (美國之音 / 湯惠芸)

Chris坦言,在防疫”限聚令”及目前政治環境下,難有機會上街發聲 。他認為支持黃色經濟圈、寫信給在囚抗爭者、到法庭旁聽聲援抗爭者以及送囚車等,都是繼續發聲、表達不滿的方式 ,還有很多香港人不會屈服於極權之下。

Chris說:"我是一個很討厭極權的人,它是愈打壓,我就不可以這麼容易低頭,我相信每一個香港人都是有一種、即是很堅強的心態,是永不低頭的。"

判決對言論表達自由影響界線不清晰

另外一位劉先生也認同判刑過重,但是作為國安法首宗定罪及判刑的案件,對日後同類案件有指標性,至於會否產生阻嚇作用,以及對言論表達自由的影響,他認為國安法的紅線仍未有清晰的指標,目前難以估計相關的影響。

劉先生說:"我覺得是一個指標性,即是我覺得是令到之後判那些案,絕對是因為拿這個東西(案例)去作為一個指標。你說阻嚇的東西,其實(國安法)”條線”現在怎麼訂、去判這個罪,其實現在都沒有人可以拿到一個好準確的答案。"

市民流淚反問是否年輕就有罪

65歲土生土長的香港市民何太太則對唐英傑的黃金年輕歲月要在獄中渡過感到憐憫,慨嘆香港由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變成一個言論處處受禁的社會,流淚反問當局是否年輕就有罪。

何太太說:"即是為甚麼香港現在淪落到連這枝旗、這幾個字都可以說”叛國”,或者可以”顛覆”,諸如此類這麼大的罪呢﹖即是我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我即是都幾十歲了,但是我就覺得即是為甚麼香港淪落到這樣,即是現在是不是”後生”(年輕)就有罪呢﹖為甚麼這個政府會搞去這樣呢﹖我真的不知(道)。"

市民批企圖打擊言論自由及基本人權

準備送囚車聲援唐英傑、化名香港人的市民表示,這次判刑是要濫用司法系統,企圖打擊香港人的言論自由及基本人權,令人很憤慨。

有聲援唐英傑的市民質疑當局安排多部囚車出入高等法院,企圖誤導支持者,不能送別押解唐英傑到監獄的囚車。(美國之音 / 湯惠芸)
有聲援唐英傑的市民質疑當局安排多部囚車出入高等法院,企圖誤導支持者,不能送別押解唐英傑到監獄的囚車。(美國之音 / 湯惠芸)

他表示,國安法旨在震懾香港市民,甚至壓抑身份認同,但他會堅持留在香港繼續抗爭,聲援在囚抗爭者,守護香港獨特的文化及身份認同。

香港人說:"它今天不讓你講”光復香港”,它明日就可以不讓你講”香港加油”,到我們以後甚麼都不講,總之有一點點有關港人身份認同的意識的東西,它全部都不讓你講,這個是不是阻嚇作用,就真的看你自己從那個角度看。"

唐英傑擬提上訴 保安局歡迎判刑

其中一名辯方大律師劉偉聰離開法院時向記者傳達唐英傑的說話表示,”好多謝大家嘅關心同支持,時間會過得好快。他會撐住,大家都會撐住,就好似香港嘅運動員一樣。”據多家香港傳媒報道,被告將會就刑期及定罪提出上訴。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星期五會見記者時,對法庭就唐英傑案的判刑表示歡迎,會詳細研究判辭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鄧炳強表示,法官在定罪時清楚提及”光時口號”有”港獨”及分裂中國的含義。他又表示,相信奉公守法、不想分裂香港的人,不會說出有關口號,一旦說了則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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