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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國際辯護團隊質疑控方證人遭酷刑脅迫後作證,向聯合國申訴


資料照: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走向警車準備前往香港法院。 (2020年12月12日)
資料照: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走向警車準備前往香港法院。 (2020年12月12日)

香港民主派人士、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Jimmy Lai)被控“港版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案的國際辯護律師團隊,星期四(1月4日)就一位控方關鍵證人據信在被關押期間遭受酷刑向聯合國酷刑專家提出申訴,質疑該證人在遭受酷刑下在黎智英案中作證是否公正、可靠。

現年76歲的傳媒大亨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行案件,1月4日進行第六日庭審。 該案去年12月18日在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開審,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不設陪審團。

控方稱黎智英為“激進政治人物”,多次與包括美國總統、副總統在內的多名外國政要會晤,推動國際社會包括美國政府,對北京中央或香港政府實施制裁。

有分析批評案件是赤裸裸地剝奪香港人的言論及新聞自由。 黎智英1月2日答辯否認對他的指控。

路透社報道說,黎智英國際辯護團隊週四發表聲明說,向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愛德華茲(Alice Jill Edwards)的申訴,表達了對黎智英案審理過程中一位控方關鍵證人李宇軒( Andy Li/Li Yu-Hin,)所受遭遇以及其證詞影響的嚴重擔憂。

聲明說,浮出水面的可靠證據顯示,李宇軒在中國被關押期間遭受酷刑後,承認據稱與黎智英合謀與外國實體串謀危害國家安全。

報道表示,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辦公室沒有立即回應,也無法立即聯繫上香港當局發表評論。

2020年8月黎智英被指違反國安法被捕。 同月民間組織“香港故事”的成員李宇軒也被逮捕。 隨後警方批准李宇軒保釋,扣押了他的護照。

在“反送中”抗議期間,李宇軒是國際遊說及籌款活動的重要參與者,隨著香港當局在“反送中”後對民主人士大規模逮捕和清算,李宇軒與另外11名港人2020年 試圖從香港乘船偷渡到台灣,卻在國際海域遭中國海警截獲,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

李宇軒被港府指控違犯國安法的案件將在黎智英案結束後宣判刑期。

有影響力的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去年12月17日報道,經過一年的調查,獲得香港及中國法庭文檔、閉路電視片段及獄中信件等,並訪問了多名知道有關12名港 人偷渡及在中國被囚情況及接近李宇軒和黎智英的人。

調查顯示,李宇軒在被逮捕後,遭受中國當局的非人道虐待。

報告表示,12港人在被囚禁的前3個月被單獨囚禁,每個囚室有兩名警衛輪流值班,全天候看守,甚至去洗手間也被監視。 囚室的燈是24小時亮著。

報道說,12港人中絕大部人沒有遭到身體虐待,但七名熟悉看守所情況的人表示,李宇軒的囚室持續傳出尖叫聲,其中一人表示,“李面對的情況較其他人惡劣十倍”。

李宇軒在中國服完刑後,2021年3月被移交回香港警方。 李宇軒之後入往香港的小欖精神病院。 家人無法為他安排獨立律師,目前代表他的律師與政府有密切關係。 黎智英的律師團隊表示,這一情況令人更加擔憂。

李宇軒及涉案另一人陳梓華被控與黎智英等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2021年8月李宇軒及陳梓華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他們將以「從犯證人」身分在黎智英一案中作供。

但外界質疑,香港當局會透過酷刑脅迫取得證詞來確保給黎智英定罪。

此外,聯合國有關人權迫害的獨立專家在2021年表示,有無數有關中國監獄和看守所可能相當於酷刑及其他殘酷、非人道或羞辱對待的報道。

香港政府在回覆華郵就李宇軒遭受酷刑的調查報道時表示,所有檢控是基於可接受的證據,香港享有獨立司法權力,法庭及法官是不受干預的,“不考慮客觀事實而提出其他建議, 完全是無稽之談”。

英國衛報報道說,黎智英的國際辯護團隊表示,有可信的證據顯示,李宇軒曾遭受酷刑、非人道及羞辱對待,其證詞是被脅迫的。 儘管如此,黎智英案的控方明確表明,他們依賴李宇軒作為關鍵證人。

黎智英的國際辯護團隊也強調,香港控方現在必須向聯合國回應,應當永遠不能依賴靠酷刑及脅迫取得的證據。

黎智英的國際辯護團隊負責本案國際間的事務,與香港黎智英案的香港辯護團隊並無關聯。 有英國國際知名御用大律師因未獲港府簽發入境工作簽證而無法參與為黎智英辯護。

美國和英國政府都譴責香港當局以北京在香港強推的國安法為依據審判黎智英和其他人,並敦促當局立即釋放他們。

此外,美國國會兩黨議員也紛紛發表聲明進行譴責。

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資深成員、民主黨眾議員格雷戈里·W·米克斯(Gregory W. Meeks)和印度太平洋小組委員會資深成員、民主黨眾議員阿米·貝拉(Ami Bera)12月19日) 發表聯合聲明說,“經過三年的拘留和幾個月的單獨監禁,76歲的黎智英現在因捍衛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而接受審判。這次出於政治動機的審判是北京破壞香港司法獨立 和自治的又一個可恥篇章。”

此外,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眾議員麥克·麥考爾(Michael McCaul)也發表類似聲明,他說,“對黎智英的虛假審判顯示了中共對香港司法和商界的控製程度。我與黎智英和 所有為自由而奮鬥的香港人站在一起。”

印度太平洋小組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眾議員金映玉(Young Kim)強調,“讓我們明確一點:今天在香港對黎智英的審判只是北京利用其'國家安全法'來脅迫、壓制、欺凌和懲罰其政權的 異議人士並保持對權力的控制的最新案例。任何地方對自由的威脅就是對全世界自由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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