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議員提出修訂 方便父母有BNO護照的年輕港人申請移居

Your browser doesn’t support HTML5

英國議員提出修訂 方便父母有BNO護照的年輕港人申請移居


英國議員提出修訂BNO簽證計劃,若果修訂通過,將會有助1997年後出生、沒有BNO護照的年輕人,利用父母的BNO身份搬到英國。

22 位跨黨派英國下議院議員就正在審議的《國籍與邊界法案》(Nationality and Borders Bill)提交修訂建議,容許申請人只需要父母其中一方持有 BNO護照,就可以自行申請BNO簽證搬到英國。

有關修訂由保守黨國會議員、前移民事務國務大臣祈達文(Damian Green) 牽頭,參與修訂的包括工黨議員唐士勳(Stephen Timms)、綠黨議員盧卡斯(Caroline Lucas)和自由民主黨議員卡邁克爾(Alistair Carmichael)。修訂建議本月底將於下議院進入報告階段(report stage),讓議員就建議發言,或者提出進一步修訂。

BNO護照在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前結束申請,並規定持有人的子女不能繼承該身份。

祈達文對英國《獨立報》(The Independent)表示,英國對無法利用現有BNO計劃的香港年輕人有道義責任,又促請議員接受修訂,糾正不公平的政策。

他說:“許多這些年輕人或者曾經參與示威,而部份可能已經受到國安法的逼害,未來也可能有其他人受害。”

“我認為現有制度是完全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當然沒有這個修訂的話,不少這一類人會申請政治庇護,所以接受我的修訂的好處是,可以減輕政治庇護制度的壓力。”

支持修訂的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指建議對年輕香港人相當重要,向他們提供安全港,亦令受到政治檢控、已經來到英國的人繼續他們的生活。

英國“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協調人、“香港監察”顧問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在推特指,若修訂獲得通過,BNO簽證計劃將會擴大至1997年後出生的人。

流亡海外的香港前議員許智峯及羅冠聰都在推特說,希望修正案通過。許智峯說,一旦通過之後,不少被政權針對的年輕抗爭者就有一個安全的地方,可以避開中國共產黨的壓逼。

BNO簽證計劃自今年初開始申請,讓申請人在英國居住5年之後取得永久居留,6年之後可以入籍。在現時計劃中,BNO護照持有人的子女不能自行申請簽證,而必須與持有護照的家人一同申請。若家人不願意申請,沒有BNO的年輕人就沒有方法申請。

同時,申請政治庇護處理時間或者需要一年以上,期間申請人不能工作或讀書。

英國國會內政事務委員會今年 7 月發表報告,指計劃存在漏洞,建議讓父母有 BNO護照的年輕人獨立申請,並給予 1997 年前出生、但父母沒有BNO護照的人前往英國的方法。